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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几年审计发现的问题中,房屋出租收入偷漏税问题比较普遍,财务处理不一,表现形式各异: 其一,收入挂帐。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表现方法,即对出租的房屋按照合同、协议收取的租金应记而未记收入,在财务帐往来科目中挂起来,自由支配。 其二,收入转移。即改变用途,直接将房屋出租收入以各种名义从往来科目转移到单位财务以外的业务部门或下属部门。如某企业将其收入转移到下属单位,乱发补贴、实物,成为变相补贴的来源渠道。 其三,收入隐匿。即出租收入(口头协议),不经过财务帐,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或隐匿在内部食堂、工会帐上。如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