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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受理了一起笔迹鉴定申请,鉴定的对象是一张“中国农业银行转帐支票存根”,检验鉴定要求是:该“中国农业银行转帐支票存根”用途栏内“刘某某”的签名字迹是否为嫌疑人刘某某所写。经检验发现:“刘某某”的签名字迹运笔,字形、布局、手法均为反常,与刘某某的样本字迹比对发现,两者书写风格、书写水平及单字的写法、连笔动作、笔划搭配比例等特征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