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从今年5月1日开始,国家税务局开始对拍卖市场上成交的邮品卖方征收个人所得税,大致是有原始购入凭证的,按拍卖价减去原价的余额乘以20%征收,如果没有原始购入凭证的,直接按拍卖价乘以3%纳税,能确认为海归文物的按2%,但我怀疑还没有哪枚邮票能被列为海归文物。实际上类似政策10年前已经出台,但由于种种原因,实际一直没有执行,这次重新开始执行,会对内地拍卖市场产生什么影响现在还不好说,有人担心卖家会改为私下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