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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于1957年,小学与中学的大部分时间是在“文革”中度过的。恢复高考首期从乡村考入哈尔滨师范大学,攻读经济学专业,硕士与博士研究生就读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从1986年始,我在讲授经济学的同时兼讲经济法课程。从此,经济与法律的交叉思维成为我的思维习惯与定势,市场经济即法制经济的命题更加强化我的经济与法律交叉定势的研究动力,游走于经济与法律之间寻找其内在联系,成为我学术生涯的特色,创造中国式法经济学成为我的使命与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