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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前考廉”使廉政教育由“软性”要求变为“刚性”约束,是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建设的新突破;将廉政教育置于干部任用之前,是筑牢防腐拒变思想堤坝的新举措;把廉政教育与干部选拔任用有机结合,是强化选人用人监督机制的新路径。作为一项新制度还需在领导、运行、监督、保障和结果运用机制等方面不断改进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