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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是当代市政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传统处理方式填埋和焚烧不仅破坏了地下水源等生态环境,也是对自然资源的极大浪费。源头减量、分类回收是处理生活垃圾的应然选择。2013年开始,部分沿海发达城市开始就该领域进行地方立法,但是还存在着国家层面粗疏简陋、地方层面庞杂零乱的现象。本文拟在对目前我国的国家层面、省级政府及城市层面的立法情况进行对比分析,从立法模式、责任制度等方面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