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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3年开始.黑龙江省由政府作为主要出资人建立农机作业合作社。合作社在生产中打破了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坚持统一整地、统一购进化肥等生产资料、统一耕种、统一田管、统一收获、统一销售、按股分红的管理制度。合作社把耕作中各种生产资料的投资计人成本.秋后卖粮一并扣除,收益部分按股分红。据统计.2006年黑龙江省农机合作社土地流转面积达到6.67多万h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