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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分流是国有企业分流富余人员的重要形式,是落实减员增效与促进再就业的有效措施.改制分流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政策是"改制企业可用国有净资产支付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等,由此造成的国有资产减少,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冲减国有资本".该项政策既是对全民所有制传统观念的突破,又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理论--"个人所有权"的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