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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特区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提出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初期,基本上沿用了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保险模式。即“国家统一保障政策,企业承担保障责任”,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由国家财政包揽,企业职工劳动保险由“企业自保”。这种由国家和企业大包大揽的劳动保险制度,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对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减轻职工的生活困难,方便和改善职工生活,解除其后顾之忧,促进生产,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特区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外向型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劳动、工资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传统劳动保险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