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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的审判实践中,时有发生如下的情形:原告申请注册商标时,请求注册的图形或文字商标,实际上是被告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早已使用的为公众所熟知的未注册商标或商品名称,而且被告所使用的未注册商标或者商品名称已经颇为公众熟知。在此类案件中,被告往往以其先使用行为做为被控侵权的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