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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对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标准化研究的发展历史进行了简要回顾,并对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标准化研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标准化研究应与科技发展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融入科技创新体系的观点。
【关键词】 质量监督;标准;研究
1 引言
目前,全国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标准化研究院分3个层面,即:国家标准化研究院,省标准化研究院,地市标准化研究院。上述3个层面标准化研究院均隶属同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是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技术机构。本文通过对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部分省标准化研究院发展历史回顾、分析研究,探讨标准化研究院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服务经济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
2 标准化研究存在的问题
全国大部分“省所”诞生于上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处于我国计划经济阶段。“所”内都设有文献室,从事收集标准文献资料和为用户提供标准文献资料咨询服务工作。有些“所”还设有标准情报研究室,从事研究。这两个部门无论对“所”还是对“院”都尤为重要。因为它是这一技术机构的基础业务工作。但是,到了上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由于客观原因。各“所”纷纷组建组织机构代码室与条码室,有的“所”就将标准情报研究室取消了或“釜底抽薪”将标准情报研究室人员抽调,使其“自生自灭”。丢掉标准情报研究室的“所”主要精力用于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剩下的标准文献室工作只是拿来标准,复印提供标准,要什么给什么的“拿来主义”。标准化研究荡然无存。缺失标准化研究的标准化研究部门匪夷所思,令人费解,必然使标准化工作科技含量不高,附加值低,效益不高,跟不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步伐,自身也难可持续发展。
笔者认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固然重要,但顾此失彼不可取。尽管当时的标准情报研究处于初期,摸索阶段,研究什么,怎么研究都有待探讨。但它对区域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不可忽视。本世纪初,全国技术监督系统标准化研究部门纷纷更名为标准化研究院,院内均设有“研究室”,标准化研究回归了标准化研究部门。这种回归,回归了技术监督标准化研究机构的本色,是我国技术监督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仅仅为了更名,改头换面,还是从区域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现状出发,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为目的,实现区域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是标准化研究院面临的新课题。
4 质量监督系统标准化对策与建议
(1)标准化研究院研究室设置与研究方向要符合实际需求,重点突出。不提倡区域标准化研究院与国家标准化研究院对应设立研究室,面面俱到,大而全,因为层次与需求不同。否则将不能突出重点,浪费资源。省市层次的标准化研究院应以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优势产业和重点产业为研究切入点,以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为目的。
(2)标准化研究院应开展标准跟踪与比较研究。笔者认为,我国标准制修订步伐慢,有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科学技术成果不能有效转化为标准的原因,也有跟踪国外标准制修訂动态和比较研究的问题。这种跟踪与比较应以本区域优势产业与重点领域为基础。通过系统跟踪研究和科技创新能力的不断增强,使我国在国际标准制修订中具有“话语权”或承担“领导者”。
(3)我国国家标准标龄过长,老化现象严重。采标做不到与国际标准同步修订或作废。标准制定与市场需求脱节。除了法律法规的制约、标准体制落后、标准观念陈旧之外,标准科技含量不高,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体系脱节是重要因素。主要表现在标准化研究院虽然能够跟踪研究国内外标准制修订动态,而对国内外科学技术发展动态跟踪研究甚少,甚至无作为。不能将国内外的最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或引入技术标准。这不是单独问题,有部门之间协调、机制问题,但标准化研究院未积极开展此项工作也是问题之一。标准化研究院应设置科研管理部门,积极与科学技术管理部门和科研单位协调,营造本院科研环境。如:积极与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和科学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及相关的科研单位联系,使标准化研究与最新科学技术相结合。在跟踪研究国内外标准和科学技术动态时,注重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标准的可能性和有效性分析研究和国际标准转化为我国标准的可行性、适应性、有效性分析研究。将科技成果和国际标准中潜在的或可能转化为技术标准或引入技术标准的科学技术等,转化为技术标准或引入技术标准中,促进有产业化前景的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技术标准。
(4)我国标准化体系与技术创新体系之间不协调,机制不完善,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主要表现在: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渠道不畅通,缺乏转化平台,企业很难参与国家层面标准化工作,能够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企业就更少了,标准化不适应市场中的技术创新体系。笔者认为,标准化研究应进入区域科学技术创新体系中,标准化研究院应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目前,我国各层次标准化研究院还没有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标准化研究院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展标准化研究是开创标准化研究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举措,能够充分发挥技术标准在科技成果和现实生产力之间的桥梁和催化剂作用,对促进标准化事业乃至技术监督事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标准化研究院应积极与区域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联系,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利用标准化研究院现有资源为在孵企业提供标准咨询服务,组织机构代码申报和商品条码注册服务,整合质量技术监督资源为在孵企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提供检测检验服务。一方面有利于在孵企业通过标准实施,组织标准化生产,实现标准化管理,孵化一批国内有权威、发展中国家认同、发达国家中有一定竞争力、国际上有影响力的技术标准,支持我国科技企业和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另一方面有利于标准研究与科研相结合,标准定与科技成果转化相结合,使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体系形成良性协调机制。
5 结论
标准化工作涉及领域广泛,标准化研究也是如此。区域标准化研究院的研究工作必须定位准确,处理好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本文对标准化研究院研究工作的见解有待进一步探讨,抛砖引玉,与同行商榷。
参考文献:
[1]2010年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0(01)
[2]钟海见.完善质量监督机制对策解析[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0(01)
[3]任洁华.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0(02)
【关键词】 质量监督;标准;研究
1 引言
目前,全国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标准化研究院分3个层面,即:国家标准化研究院,省标准化研究院,地市标准化研究院。上述3个层面标准化研究院均隶属同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是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技术机构。本文通过对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部分省标准化研究院发展历史回顾、分析研究,探讨标准化研究院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服务经济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
2 标准化研究存在的问题
全国大部分“省所”诞生于上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处于我国计划经济阶段。“所”内都设有文献室,从事收集标准文献资料和为用户提供标准文献资料咨询服务工作。有些“所”还设有标准情报研究室,从事研究。这两个部门无论对“所”还是对“院”都尤为重要。因为它是这一技术机构的基础业务工作。但是,到了上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由于客观原因。各“所”纷纷组建组织机构代码室与条码室,有的“所”就将标准情报研究室取消了或“釜底抽薪”将标准情报研究室人员抽调,使其“自生自灭”。丢掉标准情报研究室的“所”主要精力用于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剩下的标准文献室工作只是拿来标准,复印提供标准,要什么给什么的“拿来主义”。标准化研究荡然无存。缺失标准化研究的标准化研究部门匪夷所思,令人费解,必然使标准化工作科技含量不高,附加值低,效益不高,跟不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步伐,自身也难可持续发展。
笔者认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固然重要,但顾此失彼不可取。尽管当时的标准情报研究处于初期,摸索阶段,研究什么,怎么研究都有待探讨。但它对区域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不可忽视。本世纪初,全国技术监督系统标准化研究部门纷纷更名为标准化研究院,院内均设有“研究室”,标准化研究回归了标准化研究部门。这种回归,回归了技术监督标准化研究机构的本色,是我国技术监督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仅仅为了更名,改头换面,还是从区域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现状出发,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为目的,实现区域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是标准化研究院面临的新课题。
4 质量监督系统标准化对策与建议
(1)标准化研究院研究室设置与研究方向要符合实际需求,重点突出。不提倡区域标准化研究院与国家标准化研究院对应设立研究室,面面俱到,大而全,因为层次与需求不同。否则将不能突出重点,浪费资源。省市层次的标准化研究院应以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优势产业和重点产业为研究切入点,以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为目的。
(2)标准化研究院应开展标准跟踪与比较研究。笔者认为,我国标准制修订步伐慢,有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科学技术成果不能有效转化为标准的原因,也有跟踪国外标准制修訂动态和比较研究的问题。这种跟踪与比较应以本区域优势产业与重点领域为基础。通过系统跟踪研究和科技创新能力的不断增强,使我国在国际标准制修订中具有“话语权”或承担“领导者”。
(3)我国国家标准标龄过长,老化现象严重。采标做不到与国际标准同步修订或作废。标准制定与市场需求脱节。除了法律法规的制约、标准体制落后、标准观念陈旧之外,标准科技含量不高,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体系脱节是重要因素。主要表现在标准化研究院虽然能够跟踪研究国内外标准制修订动态,而对国内外科学技术发展动态跟踪研究甚少,甚至无作为。不能将国内外的最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或引入技术标准。这不是单独问题,有部门之间协调、机制问题,但标准化研究院未积极开展此项工作也是问题之一。标准化研究院应设置科研管理部门,积极与科学技术管理部门和科研单位协调,营造本院科研环境。如:积极与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和科学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及相关的科研单位联系,使标准化研究与最新科学技术相结合。在跟踪研究国内外标准和科学技术动态时,注重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标准的可能性和有效性分析研究和国际标准转化为我国标准的可行性、适应性、有效性分析研究。将科技成果和国际标准中潜在的或可能转化为技术标准或引入技术标准的科学技术等,转化为技术标准或引入技术标准中,促进有产业化前景的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技术标准。
(4)我国标准化体系与技术创新体系之间不协调,机制不完善,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主要表现在: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渠道不畅通,缺乏转化平台,企业很难参与国家层面标准化工作,能够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企业就更少了,标准化不适应市场中的技术创新体系。笔者认为,标准化研究应进入区域科学技术创新体系中,标准化研究院应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目前,我国各层次标准化研究院还没有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标准化研究院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展标准化研究是开创标准化研究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举措,能够充分发挥技术标准在科技成果和现实生产力之间的桥梁和催化剂作用,对促进标准化事业乃至技术监督事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标准化研究院应积极与区域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联系,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利用标准化研究院现有资源为在孵企业提供标准咨询服务,组织机构代码申报和商品条码注册服务,整合质量技术监督资源为在孵企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提供检测检验服务。一方面有利于在孵企业通过标准实施,组织标准化生产,实现标准化管理,孵化一批国内有权威、发展中国家认同、发达国家中有一定竞争力、国际上有影响力的技术标准,支持我国科技企业和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另一方面有利于标准研究与科研相结合,标准定与科技成果转化相结合,使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体系形成良性协调机制。
5 结论
标准化工作涉及领域广泛,标准化研究也是如此。区域标准化研究院的研究工作必须定位准确,处理好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本文对标准化研究院研究工作的见解有待进一步探讨,抛砖引玉,与同行商榷。
参考文献:
[1]2010年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0(01)
[2]钟海见.完善质量监督机制对策解析[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0(01)
[3]任洁华.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