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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肯定了《老子》提倡的“无为”政治原则.在对《老子》中直言“无为”的十章作逐一分析,说明了“无为”本意的基础上,得出四个结论并分别予以阐述:“无为”原则是对事物发展普遍法则之近似正确或科学的反映;“无为”原则中内涵着客观法则与人的主观能动性对立统一的观点,没有消极保守的性质;“无为”原则中“愚民”的实质是“使民风淳朴,“无为”原则是一个廉政的原则;不能简单认定“无为”思想中有倒退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