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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不少地方人大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票决制,有人认为,这种做法很有必要,是加强监督的一项有效措施,解决了"面子举手"的问题,使代表更能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愿,保障了代表充分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利;有人觉得此举不妥,质疑表决结果是否有法律效力:有人则提出:关键是要依照法律原则完善地方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专项报告实行票决的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