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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法务会计和司法会计都是会计和法律结合而产生的边缘学科,其定义和定位受到很多学者的关注。在研究的过程中笔者发现,许多学者将法务会计误认为是司法会计,在研究上对两者并不作区分,这不仅仅造成概念的混淆,而且造成实务操作上的混乱,给财务工作和司法工作均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此有必要对二者作一比较,以促进我国会计学与法学的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