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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人就业、全家脱贫,就业扶贫是最有效最直接的扶贫脱贫方式,也是巩固脱贫成效的关键举措。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影响,福建省积极完善落实就业扶贫政策举措,努力减轻疫情对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增收影响,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福建省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新情况新挑战,在原有就业帮扶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性出台多项政策举措,让政策“红包”契合所需,在帮扶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上发挥最大化效益。
奖补推荐就业 贫困群众受疫情影响及自身家庭因素制约,外出求职就业需要政府及社会给予多些帮助。通过出台奖补政策,引导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之外的其他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个人,优先组织推荐贫困家庭劳动力务工就业,最高奖补标准可达每人2000元。同时对服务优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优先评选省级诚信示范典型。
补助吸纳就业 将积极求职就业的贫困家庭劳动力视同就业困难人员,对用人单位招用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给予相应补助,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等带贫主体优先复产满产、稳岗稳工。对当地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贫车间吸纳贫困人口就业,每吸纳一个贫困人口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即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还可享受每人每年约9000元社保补贴。
补贴提升就业 健全培训补贴政策,鼓励引导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技能、提高市场竞争力。借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组织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和以工代训,对企业新招和转岗贫困家庭劳动力纳入岗位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省级财政给予每人一次性生活费补贴300元,培训合格还可按规定享受500元至3000元不同等次的技能培训补贴,激发贫困家庭劳动力参训积极性。
升级精准帮扶举措
福建省注重将精准方略贯穿就业扶贫全过程,瞄准真脱贫、脱真贫目标,升级扶真贫、真扶贫举措,切实让有就业意愿、有帮扶需求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
实施“挂图作战” 精准帮扶首要扶持对象精准。在基本实现“双百”目标后,及时将就业帮扶重点转向失业下岗或已就业脱贫但不够稳定、存在返贫风险对象身上。依托就业扶贫实名制数据系统,调整优化就业扶贫信息监测平台,采用“热力图”形式实时反映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动态,实现就业状况精准掌握。对新增有就业意愿贫困家庭劳动力,加强工作调度,第一时间指导督导当地提供帮扶服务。至一季度末,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有就业意愿实现就业80322人、就业率99.81%,有培训意愿参加培训40556人、培训率99.99%。
聚焦“一人一策” 精准帮扶强调因人而异、对症下药、靶向治疗。对已就业脱贫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加强与其所在企业的联系,指导企业申领享受稳岗返还、社保减免、培训补贴等政策,全力以赴稳住就业岗位。对有就业意愿未就业的,及时纳入“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重点服务对象,加强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发布,依托“大数据”开展人岗匹配分析,向每名贫困家庭劳动力推送3个以上人岗相适的岗位信息,促进岗位供求精准对接。对达成就业意向的,优先提供“点对点”运输服务,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帮助尽快实现就业。
限时“动态清零” 精准帮扶要明确脱贫时间表,用实实在在的成效倒逼帮扶措施精准到户到人。加强部门间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部署开展入户调查,对新增有就业意愿未就业贫困家庭劳动力,结合其过往就业经历,逐一分析摸排,摸清就业意向、技能水平、薪酬要求、岗位去向等,落实挂钩帮扶责任,针对性提供技能培训、岗位推介、求职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力争三个月内帮助实现就业。至一季度末,全省累计培训63014人次、提供帮扶154951人次。
加强困难救助兜底
福建省针对贫困家庭劳动力中受疫情冲击影响最大、外出求职就业最难的人员,加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和兜底救助力度,坚决防止其因“疫”致贫、因“疫”返贫。
新增公岗安置 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是促进贫困人员就近就地就业的重要措施。遵循“按需设岗、以岗聘任、有序退岗”原则,完善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建立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指标激励机制,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力脱贫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坚持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统筹新增2000个扶贫公益性专岗,全面兜底因疫情影响难以外出就业贫困家庭劳动力。至一季度末,全省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7772人。
延长在岗期限 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原则,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后,安置人员需退出岗位寻求新的就业去处。受疫情突发影响,期限届满贫困家庭劳动力转岗就业难度加大,为帮助这些人员平稳渡过难关,通过延长在岗期限,允许已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的乡村公益性岗位,本年度内享受补贴政策期满的,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后,将补贴期限延长至2020年底,避免离岗即失业、失业即返贫,全年将惠及贫困家庭劳动力约2300人。
给予下岗救助 对参加失业保险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失业但未达到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按照不高于失业保险金80%标准发放失业补助金,保障其再就业过渡期基本生活。对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继续为其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减轻其生活及求职就业压力。对失业后基本生活已陷入困境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及时纳入社会救助对象范围,按“急难型”给予临时生活救助,帮助解除其后顾之忧,增强转岗就业、增收脱贫信心。
深化扶贫劳务协作
福建省贯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持续加强对口支援,深入推进省际劳务协作,让外省贫困家庭劳动力愿意来、有业就、能脱贫,实现协同发展、共同发展、共享发展。
巩固协作机制 以对口帮扶为基础,深化扶贫协作“输送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工作机制,组织一批贫困家庭劳动力来闽就业。加强省际劳务协作,与云南、贵州等地签订协议或备忘录,设立劳务协作工作站给予每站10万元经费补助。建立闽鄂劳务协作机制,细化落实“6+1”劳务协作行动方案,开展定向招聘,帮助湖北贫困家庭劳动力来闽求职就业。2019年组织1281名宁夏籍、5539名甘肃籍贫困家庭劳动力来闽就业,今年福州率先在全国定制4趟扶贫高铁专列,免费定向接转甘肃定西2745名贫困家庭劳动力来榕就业。
兑现协作政策 出台吸纳省外贫困家庭劳动力跨省务工奖补政策,鼓励引导本省企业积极招用外省贫困家庭劳动力来闽务工就业。落实对口劳务协作奖励,对宁夏来闽就业贫困家庭勞动力按规定给予每人1500元交通生活补助和最高12000元跨省就业奖补,对组织来闽稳定就业的中介机构按人数给予每人4000元补助,对吸纳就业企业按人数给予每人10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助。
优化协作服务 建立重点地区劳务输出调度保障机制,将对口帮扶地区、湖北地区、未摘帽贫困县等作为服务重点,加大有组织劳务对接力度,至一季度末向未摘帽贫困县推送岗位信息1万多条,达成就业意向3000余人。开通“就业扶贫直通车”平台,用好“点对点”用工对接服务平台,加强信息对接、岗位对接、帮扶对接。加强用工指导和就业维权服务,引导企业尊重外省尤其少数民族地区同胞风俗习惯,营造良好用工环境。福州市马尾区专项增拨15万元资金,资助当地吸纳回族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企业扩建清真食堂。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福建省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新情况新挑战,在原有就业帮扶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性出台多项政策举措,让政策“红包”契合所需,在帮扶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上发挥最大化效益。
奖补推荐就业 贫困群众受疫情影响及自身家庭因素制约,外出求职就业需要政府及社会给予多些帮助。通过出台奖补政策,引导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之外的其他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个人,优先组织推荐贫困家庭劳动力务工就业,最高奖补标准可达每人2000元。同时对服务优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优先评选省级诚信示范典型。
补助吸纳就业 将积极求职就业的贫困家庭劳动力视同就业困难人员,对用人单位招用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给予相应补助,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等带贫主体优先复产满产、稳岗稳工。对当地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贫车间吸纳贫困人口就业,每吸纳一个贫困人口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即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还可享受每人每年约9000元社保补贴。
补贴提升就业 健全培训补贴政策,鼓励引导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技能、提高市场竞争力。借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组织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和以工代训,对企业新招和转岗贫困家庭劳动力纳入岗位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省级财政给予每人一次性生活费补贴300元,培训合格还可按规定享受500元至3000元不同等次的技能培训补贴,激发贫困家庭劳动力参训积极性。
升级精准帮扶举措
福建省注重将精准方略贯穿就业扶贫全过程,瞄准真脱贫、脱真贫目标,升级扶真贫、真扶贫举措,切实让有就业意愿、有帮扶需求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
实施“挂图作战” 精准帮扶首要扶持对象精准。在基本实现“双百”目标后,及时将就业帮扶重点转向失业下岗或已就业脱贫但不够稳定、存在返贫风险对象身上。依托就业扶贫实名制数据系统,调整优化就业扶贫信息监测平台,采用“热力图”形式实时反映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动态,实现就业状况精准掌握。对新增有就业意愿贫困家庭劳动力,加强工作调度,第一时间指导督导当地提供帮扶服务。至一季度末,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有就业意愿实现就业80322人、就业率99.81%,有培训意愿参加培训40556人、培训率99.99%。
聚焦“一人一策” 精准帮扶强调因人而异、对症下药、靶向治疗。对已就业脱贫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加强与其所在企业的联系,指导企业申领享受稳岗返还、社保减免、培训补贴等政策,全力以赴稳住就业岗位。对有就业意愿未就业的,及时纳入“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重点服务对象,加强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发布,依托“大数据”开展人岗匹配分析,向每名贫困家庭劳动力推送3个以上人岗相适的岗位信息,促进岗位供求精准对接。对达成就业意向的,优先提供“点对点”运输服务,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帮助尽快实现就业。
限时“动态清零” 精准帮扶要明确脱贫时间表,用实实在在的成效倒逼帮扶措施精准到户到人。加强部门间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部署开展入户调查,对新增有就业意愿未就业贫困家庭劳动力,结合其过往就业经历,逐一分析摸排,摸清就业意向、技能水平、薪酬要求、岗位去向等,落实挂钩帮扶责任,针对性提供技能培训、岗位推介、求职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力争三个月内帮助实现就业。至一季度末,全省累计培训63014人次、提供帮扶154951人次。
加强困难救助兜底
福建省针对贫困家庭劳动力中受疫情冲击影响最大、外出求职就业最难的人员,加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和兜底救助力度,坚决防止其因“疫”致贫、因“疫”返贫。
新增公岗安置 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是促进贫困人员就近就地就业的重要措施。遵循“按需设岗、以岗聘任、有序退岗”原则,完善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建立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指标激励机制,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力脱贫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坚持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统筹新增2000个扶贫公益性专岗,全面兜底因疫情影响难以外出就业贫困家庭劳动力。至一季度末,全省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7772人。
延长在岗期限 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原则,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后,安置人员需退出岗位寻求新的就业去处。受疫情突发影响,期限届满贫困家庭劳动力转岗就业难度加大,为帮助这些人员平稳渡过难关,通过延长在岗期限,允许已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的乡村公益性岗位,本年度内享受补贴政策期满的,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后,将补贴期限延长至2020年底,避免离岗即失业、失业即返贫,全年将惠及贫困家庭劳动力约2300人。
给予下岗救助 对参加失业保险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失业但未达到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按照不高于失业保险金80%标准发放失业补助金,保障其再就业过渡期基本生活。对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继续为其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减轻其生活及求职就业压力。对失业后基本生活已陷入困境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及时纳入社会救助对象范围,按“急难型”给予临时生活救助,帮助解除其后顾之忧,增强转岗就业、增收脱贫信心。
深化扶贫劳务协作
福建省贯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持续加强对口支援,深入推进省际劳务协作,让外省贫困家庭劳动力愿意来、有业就、能脱贫,实现协同发展、共同发展、共享发展。
巩固协作机制 以对口帮扶为基础,深化扶贫协作“输送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工作机制,组织一批贫困家庭劳动力来闽就业。加强省际劳务协作,与云南、贵州等地签订协议或备忘录,设立劳务协作工作站给予每站10万元经费补助。建立闽鄂劳务协作机制,细化落实“6+1”劳务协作行动方案,开展定向招聘,帮助湖北贫困家庭劳动力来闽求职就业。2019年组织1281名宁夏籍、5539名甘肃籍贫困家庭劳动力来闽就业,今年福州率先在全国定制4趟扶贫高铁专列,免费定向接转甘肃定西2745名贫困家庭劳动力来榕就业。
兑现协作政策 出台吸纳省外贫困家庭劳动力跨省务工奖补政策,鼓励引导本省企业积极招用外省贫困家庭劳动力来闽务工就业。落实对口劳务协作奖励,对宁夏来闽就业贫困家庭勞动力按规定给予每人1500元交通生活补助和最高12000元跨省就业奖补,对组织来闽稳定就业的中介机构按人数给予每人4000元补助,对吸纳就业企业按人数给予每人10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助。
优化协作服务 建立重点地区劳务输出调度保障机制,将对口帮扶地区、湖北地区、未摘帽贫困县等作为服务重点,加大有组织劳务对接力度,至一季度末向未摘帽贫困县推送岗位信息1万多条,达成就业意向3000余人。开通“就业扶贫直通车”平台,用好“点对点”用工对接服务平台,加强信息对接、岗位对接、帮扶对接。加强用工指导和就业维权服务,引导企业尊重外省尤其少数民族地区同胞风俗习惯,营造良好用工环境。福州市马尾区专项增拨15万元资金,资助当地吸纳回族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企业扩建清真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