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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行政法体系中,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概念归属未作具体规定,一些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中当事人确认错位,由此对案件处理的程序合法性和量罚公正性产生一定的影响,严重的会产生错案乃至诉讼中的败诉。为了让当事人在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中对号入座,笔者根据相应的法律依据,比照适用民法体系的若干法律条款和司法解释,对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中当事人如何确认作一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