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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把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控制的主要精力放在招标前和施工后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价款审核上。这样做导致在项目竣工结算时各种款项混乱,事倍功半。要有效地控制建设工程造价,就要把造价控制转移到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上来,形成全过程控制,使工程造价控制工作深入至投资决策、设计、合同签定、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等各阶段,变被动控制为主动控制,变事后控制为事前、事中控制,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