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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片中涉及三种主要作战形式,即狙击小队潜伏监视和狙击、小分队反围攻战斗以及小组城市街巷战斗。不过,加拿大军队在这些作战形式中的战术表现却差别很大,具体说来,就是在前两种作战形式中表现较好,但在后一种作战形式中表现很差。
长时间潜伏并随时准备进行狙击,是一名优秀狙击手应该具备的战术素质之一。本片中的潜伏狙击,是在特定环境下实施的。在阿富汗和伊拉克,自杀式炸弹袭击和在公路上设置的IED是当地武装进行对抗的主要形式之一。另外,任何一支进入到他国的外国军队,都是不可能完全获得当地百姓的完全支持的。这样一来,外国军队就会遭到当地民众武装的反抗。但一般说来,外国军队既然能够进入该国,就必然拥有占有优势的综合战斗力,民众武装要想与其进行有效对抗,一般要采取游击战的方式。而要进行游击战,外国驻军的交通线则是非常有效的攻击目标,外国驻军必然会驻守在各个战略要地,而联系这些战略要地之间的交通线上却不会有那么多兵力全部驻守并监视起来,这就给当地民众武装在交通线上进行出其不意的袭击创造了条件。在伊拉克和阿富汗,反美武装在公路上安装各种形式的IED以攻击沿道路行进的美军及其盟军,造成了严重的杀伤和威胁。在这种情况下,既然美军及其盟军没有那么多兵力完全控制公路,但又不得不将漫长的交通线纳入自己的监视范围,潜伏监视也就成为一种可以选择的战术手段。
影片一开始,瑞恩所在的狙击小队就展开了一次潜伏监视行动。当时,4人组成的狙击小队分成两组,一组负责监视公路,另一组负责警戒。当负责监视的小组发现公路上有一名形迹可疑的阿富汗人时,就开始对其进行持续观察。随后,这个阿富汗人取出一个用122mm榴弹炮炮弹改装的IED,准备在公路上挖坑埋设。此时,狙击小队将相关情况报告给指挥部后,使用麦克米兰TAC-50狙击步枪将其击毙。随后,狙击小队就将IED位置报告给指挥部,然后撤出了潜伏地域。这样的战术手段,实际上是将公路沿线最容易遭到袭击的地段划为潜伏监视地域,由狙击小队选择隐蔽阵地对其进行持续监视,发现目标将其狙杀,并将相关情况上报,这就使得沿这条公路进行巡逻或机动的部队大大减少遭到袭击的可能性。
第二次潜伏监视则是发生在夜间。这一次行动瑞恩没有参加,正在和皮特一起行动。依靠先进的夜视器材,潜伏的狙击手发现了2名正企图把IED安放到公路下面的涵洞里的武装人员。这2名武装人员在漆黑的夜里,突然被不知道从哪里飞来的枪弹击倒在地,袭击企图也就随之破产了。
影片中的加拿大狙击小队在执行任务时,通常采用深夜乘装甲车机动至潜伏地域附近,然后徒步进入的方式。这种方式很有效,一方面使狙击小队得以按时到达通常距离较远的潜伏监视地域,另一方面满足了隐蔽进入该地域的要求。轮式装甲车具有很好的机动性能,可以很快将狙击小队输送到目的地,有利于狙击小队的人员保持体力。而狙击小队的人员在接近目的地时,则下车徒步行军。这是因为轮式装甲车不仅噪音大,容易暴露目标,而且其行动会留下很明显的车辙,一旦被对方发现将导致潜伏人员暴露,而徒步行军则避免了这样的缺点。两种机动方式的结合,也就达到了扬长避短、隐蔽进入目标区域的目的。
要说影片中加拿大军队潜伏监视行动的最大败笔,并非其行动的本身,而在于其总体行动计划应变部署不够。几个人组成的小分队,无论如何是无法与数量上占有绝对优势的敌军长期对抗的。因此,小分队反围攻作战最关键的一点是小分队在固守待援的同时,支援力量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而要想做到这一点,小分队单独行动时就必须有很强的应变部署,即快速支援计划。在这一点上,影片中的加拿大军队存在严重缺陷。瑞恩等人执行潜伏监视任务时,其上级没有做应变部署,一旦出现遭到围攻的情况就无法应付。当瑞恩小队两次遭到围攻时,其上级都未能在第一时间内采取有力的支援措施。他们想依靠的空中火力支援都不能及时到达,而地面机动部队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赶到。第一次遭到围攻时,瑞恩小队在边打边撤的过程中被包围,要不是吉哈德出面就被“包饺子”了。
而影片最后,瑞恩小队再次遭到围攻时,同样的情况再次出现。不过,这次吉哈德已经不能再解决问题了,他与小队一起作战,最后与瑞恩一起死在加拿大军队自己的炮火轰击中。
对于加拿大军队来说,更糟糕的是阿富汗的空中力量(包括有人飞机和无人机)基本上都是由美军提供的。加拿大军队要想得到空中火力支援,还要经过美军的同意。美军自然会优先安排自己军队的支援要求,很多时候其盟友是难以得到及时的空中火力支援的。加拿大军队除了美军的空中火力支援外,实际上应该多安排直升机进行机动支援。如果派出影片中曾出现的装备有M134“迷你冈”转管机枪的UH-1和装有舱门机枪的CH-47直升机,是可以快速到达战区,并以机枪火力压制住敌人,将狙击小队及时撤出。但这些直升机除了一次出场和用于吊运榴弹炮外,并没有这样使用。
既然空中火力支援不可靠,那么只好靠炮兵解决问题。影片中出现了基地内的加拿大炮兵,最后眼见无望逃脱的瑞恩只能请求炮火向自己所在位置进行覆盖,与围攻的敌人同归于尽的。影片中出现的火炮是美制M777 155mm榴弹炮和苏制D-30榴弹炮,其射击阵地都是位于加拿大军队的基地内。现代155mm榴弹炮的射程一般都能达到30km以上,因此,布置在基地内部的炮兵也就拥有了控制基地周边二三十公里范围的能力。而且,基地内的炮兵可以不分昼夜,也不用向上级指挥部门请求就可以实施快速火力支援。如果没有可以快速反应且持续支援的炮兵火力,瑞恩等人恐怕只能被对方全部打死,而且对方还可以迅速全身而退,连同归于尽的机会都没有了。
影片中加拿大军队表现出的城市街巷战斗的素质则非常出色。当皮特和瑞恩在坎大哈第一次见到吉哈德后离开时,他们乘坐的汽车遇到了炸弹袭击。皮特和瑞恩只得放弃车辆,与一名当地翻译一起步行逃离。此时,周围不断有武装人员向他们射击。而这一过程中的皮特和瑞恩则显示出了小组街巷战斗的过硬素质,成功打开一条生路。在沿着狭窄的小巷行进时,瑞恩处于打头的位置,而后面的皮特则时刻警惕着后方和侧方的情况。他们总是沿着小巷的墙根前进,其余3个可能受到威胁的方向都能警戒到,不会遭到对方的突然袭击。故而不管是侧面还是正前方出现的敌方人员都在第一时间遭到皮特和瑞恩的火力反击,加上敌人的战斗素质十分低下,他们得以成功逃脱。
长时间潜伏并随时准备进行狙击,是一名优秀狙击手应该具备的战术素质之一。本片中的潜伏狙击,是在特定环境下实施的。在阿富汗和伊拉克,自杀式炸弹袭击和在公路上设置的IED是当地武装进行对抗的主要形式之一。另外,任何一支进入到他国的外国军队,都是不可能完全获得当地百姓的完全支持的。这样一来,外国军队就会遭到当地民众武装的反抗。但一般说来,外国军队既然能够进入该国,就必然拥有占有优势的综合战斗力,民众武装要想与其进行有效对抗,一般要采取游击战的方式。而要进行游击战,外国驻军的交通线则是非常有效的攻击目标,外国驻军必然会驻守在各个战略要地,而联系这些战略要地之间的交通线上却不会有那么多兵力全部驻守并监视起来,这就给当地民众武装在交通线上进行出其不意的袭击创造了条件。在伊拉克和阿富汗,反美武装在公路上安装各种形式的IED以攻击沿道路行进的美军及其盟军,造成了严重的杀伤和威胁。在这种情况下,既然美军及其盟军没有那么多兵力完全控制公路,但又不得不将漫长的交通线纳入自己的监视范围,潜伏监视也就成为一种可以选择的战术手段。
影片一开始,瑞恩所在的狙击小队就展开了一次潜伏监视行动。当时,4人组成的狙击小队分成两组,一组负责监视公路,另一组负责警戒。当负责监视的小组发现公路上有一名形迹可疑的阿富汗人时,就开始对其进行持续观察。随后,这个阿富汗人取出一个用122mm榴弹炮炮弹改装的IED,准备在公路上挖坑埋设。此时,狙击小队将相关情况报告给指挥部后,使用麦克米兰TAC-50狙击步枪将其击毙。随后,狙击小队就将IED位置报告给指挥部,然后撤出了潜伏地域。这样的战术手段,实际上是将公路沿线最容易遭到袭击的地段划为潜伏监视地域,由狙击小队选择隐蔽阵地对其进行持续监视,发现目标将其狙杀,并将相关情况上报,这就使得沿这条公路进行巡逻或机动的部队大大减少遭到袭击的可能性。
第二次潜伏监视则是发生在夜间。这一次行动瑞恩没有参加,正在和皮特一起行动。依靠先进的夜视器材,潜伏的狙击手发现了2名正企图把IED安放到公路下面的涵洞里的武装人员。这2名武装人员在漆黑的夜里,突然被不知道从哪里飞来的枪弹击倒在地,袭击企图也就随之破产了。
影片中的加拿大狙击小队在执行任务时,通常采用深夜乘装甲车机动至潜伏地域附近,然后徒步进入的方式。这种方式很有效,一方面使狙击小队得以按时到达通常距离较远的潜伏监视地域,另一方面满足了隐蔽进入该地域的要求。轮式装甲车具有很好的机动性能,可以很快将狙击小队输送到目的地,有利于狙击小队的人员保持体力。而狙击小队的人员在接近目的地时,则下车徒步行军。这是因为轮式装甲车不仅噪音大,容易暴露目标,而且其行动会留下很明显的车辙,一旦被对方发现将导致潜伏人员暴露,而徒步行军则避免了这样的缺点。两种机动方式的结合,也就达到了扬长避短、隐蔽进入目标区域的目的。
要说影片中加拿大军队潜伏监视行动的最大败笔,并非其行动的本身,而在于其总体行动计划应变部署不够。几个人组成的小分队,无论如何是无法与数量上占有绝对优势的敌军长期对抗的。因此,小分队反围攻作战最关键的一点是小分队在固守待援的同时,支援力量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而要想做到这一点,小分队单独行动时就必须有很强的应变部署,即快速支援计划。在这一点上,影片中的加拿大军队存在严重缺陷。瑞恩等人执行潜伏监视任务时,其上级没有做应变部署,一旦出现遭到围攻的情况就无法应付。当瑞恩小队两次遭到围攻时,其上级都未能在第一时间内采取有力的支援措施。他们想依靠的空中火力支援都不能及时到达,而地面机动部队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赶到。第一次遭到围攻时,瑞恩小队在边打边撤的过程中被包围,要不是吉哈德出面就被“包饺子”了。
而影片最后,瑞恩小队再次遭到围攻时,同样的情况再次出现。不过,这次吉哈德已经不能再解决问题了,他与小队一起作战,最后与瑞恩一起死在加拿大军队自己的炮火轰击中。
对于加拿大军队来说,更糟糕的是阿富汗的空中力量(包括有人飞机和无人机)基本上都是由美军提供的。加拿大军队要想得到空中火力支援,还要经过美军的同意。美军自然会优先安排自己军队的支援要求,很多时候其盟友是难以得到及时的空中火力支援的。加拿大军队除了美军的空中火力支援外,实际上应该多安排直升机进行机动支援。如果派出影片中曾出现的装备有M134“迷你冈”转管机枪的UH-1和装有舱门机枪的CH-47直升机,是可以快速到达战区,并以机枪火力压制住敌人,将狙击小队及时撤出。但这些直升机除了一次出场和用于吊运榴弹炮外,并没有这样使用。
既然空中火力支援不可靠,那么只好靠炮兵解决问题。影片中出现了基地内的加拿大炮兵,最后眼见无望逃脱的瑞恩只能请求炮火向自己所在位置进行覆盖,与围攻的敌人同归于尽的。影片中出现的火炮是美制M777 155mm榴弹炮和苏制D-30榴弹炮,其射击阵地都是位于加拿大军队的基地内。现代155mm榴弹炮的射程一般都能达到30km以上,因此,布置在基地内部的炮兵也就拥有了控制基地周边二三十公里范围的能力。而且,基地内的炮兵可以不分昼夜,也不用向上级指挥部门请求就可以实施快速火力支援。如果没有可以快速反应且持续支援的炮兵火力,瑞恩等人恐怕只能被对方全部打死,而且对方还可以迅速全身而退,连同归于尽的机会都没有了。
影片中加拿大军队表现出的城市街巷战斗的素质则非常出色。当皮特和瑞恩在坎大哈第一次见到吉哈德后离开时,他们乘坐的汽车遇到了炸弹袭击。皮特和瑞恩只得放弃车辆,与一名当地翻译一起步行逃离。此时,周围不断有武装人员向他们射击。而这一过程中的皮特和瑞恩则显示出了小组街巷战斗的过硬素质,成功打开一条生路。在沿着狭窄的小巷行进时,瑞恩处于打头的位置,而后面的皮特则时刻警惕着后方和侧方的情况。他们总是沿着小巷的墙根前进,其余3个可能受到威胁的方向都能警戒到,不会遭到对方的突然袭击。故而不管是侧面还是正前方出现的敌方人员都在第一时间遭到皮特和瑞恩的火力反击,加上敌人的战斗素质十分低下,他们得以成功逃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