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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后,省交通运输厅从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自觉听从指挥、坚定维护核心、切实建强支部堡垒、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出发,闻令即行、看齐对表,以经济社会先行官的担当,争当领头雁、争做排头兵,立足短板抓贯彻、注重实践看落实,用实际举措加强党支部建设,推进《条例》落地生根。
一是贯彻落实《条例》,加强党支部建设,在政治建设上用功。党支部作为党的执政根基,政治属性是根本属性。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是《条例》中明确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的要求,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党支部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落实“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向厅系统255个党支部和4000多名党员配发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习近平治国理政(一、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学习用书;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扎实组织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通过专题辅导、固定党日、微党课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发挥党支部的政治引领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不移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二是贯彻落实《条例》,加强党支部建设,在思想建设上深化。伟大的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的事业需要坚定信仰。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是《条例》规定的党支部的基本任务之一。我们坚持“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的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创建,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支部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龙头,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持续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督促指导各党支部分阶段、分步骤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以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方式不断教育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练就共产党人的钢筋铁骨,铸牢理想信念的铜墙铁壁。
三是贯彻落实《条例》,加强党支部建设,在组织生活上从严。党内政治生活是党员淬炼党性、提升觉悟、完善修养的熔炉,必须让党内政治生活这个熔炉真正“热”起来、“旺”起来,才能起到对党性淬火加钢、去除杂质的作用。《条例》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党内组织生活的“症结”所在,明确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的要求。我们依据《条例》,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制定了《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机关党支部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性分析”等9项基本组织生活形式的频次、内容、程序、时间和考评等作出了更加明确细致的规范,确保党支部组织生活经常开展、严肃活泼。连续多年印发《召开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指导把关,使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支部工作的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一种责任。同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发挥模范示范作用,以勇于刀刃向内自我解剖的勇气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内政治生活生机盎然。
四是贯彻落实《条例》,加强党支部建设,在组织体系上规范。党的基层组织是基层治理的主心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层党组织高效运转、充满活力,党的根基才牢靠。《条例》第二章、第六章分别就组织设置、党支部委员会建设作出规范,提出针对性的举措。我们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按照“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成立党支部”的要求,以单位、处室单独组建的方式组建党支部。2018年,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按照“四个有利于”的原则(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开展党的组织生活、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有利于密切联系群众),撤销4家涉及事业单位改革的党组织,变更6家涉及改革的单位(处室)党组织名称。严格按照《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等规定,指导完成21家单位(处室)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并从落实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落实基本制度、强化基本保障入手,为各支部拨付活动经费,配发《怎样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怎样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系列工具书,真正使各党支部成为谱写交通强国青海篇章、实施“五四战略”、服务“一优两高”的战斗堡垒。
五是贯彻落实《条例》,加强党支部建设,在管党责任上压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任务。我们按照“要切实把抓好黨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的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系统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条例》印发后,厅党组中心组专题开展学习,研究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对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条例》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各党支部把《条例》的学习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提升党支部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带头到所在党支部领诵党章,带头谈认识讲体会,与普通党员一起学习、共同交流,切实掀起学习热潮。同时,认真落实“联述联评联考”机制,把贯彻落实《条例》纳入党组织书记述职考核评议和年度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督促党组织负责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近期,将举办党支部书记学习《条例》培训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全面提高新时代党支部建设质量。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筑牢党支部这个战斗堡垒,为谱写交通强国青海篇章,建设新青海凝聚起磅礴力量,贡献交通智慧,作出交通贡献。
(作者单位: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一是贯彻落实《条例》,加强党支部建设,在政治建设上用功。党支部作为党的执政根基,政治属性是根本属性。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是《条例》中明确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的要求,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党支部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落实“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向厅系统255个党支部和4000多名党员配发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习近平治国理政(一、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学习用书;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扎实组织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通过专题辅导、固定党日、微党课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发挥党支部的政治引领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不移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二是贯彻落实《条例》,加强党支部建设,在思想建设上深化。伟大的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的事业需要坚定信仰。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是《条例》规定的党支部的基本任务之一。我们坚持“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的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创建,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支部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龙头,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持续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督促指导各党支部分阶段、分步骤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以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方式不断教育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练就共产党人的钢筋铁骨,铸牢理想信念的铜墙铁壁。
三是贯彻落实《条例》,加强党支部建设,在组织生活上从严。党内政治生活是党员淬炼党性、提升觉悟、完善修养的熔炉,必须让党内政治生活这个熔炉真正“热”起来、“旺”起来,才能起到对党性淬火加钢、去除杂质的作用。《条例》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党内组织生活的“症结”所在,明确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的要求。我们依据《条例》,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制定了《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机关党支部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性分析”等9项基本组织生活形式的频次、内容、程序、时间和考评等作出了更加明确细致的规范,确保党支部组织生活经常开展、严肃活泼。连续多年印发《召开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指导把关,使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支部工作的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一种责任。同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发挥模范示范作用,以勇于刀刃向内自我解剖的勇气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内政治生活生机盎然。
四是贯彻落实《条例》,加强党支部建设,在组织体系上规范。党的基层组织是基层治理的主心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层党组织高效运转、充满活力,党的根基才牢靠。《条例》第二章、第六章分别就组织设置、党支部委员会建设作出规范,提出针对性的举措。我们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按照“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成立党支部”的要求,以单位、处室单独组建的方式组建党支部。2018年,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按照“四个有利于”的原则(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开展党的组织生活、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有利于密切联系群众),撤销4家涉及事业单位改革的党组织,变更6家涉及改革的单位(处室)党组织名称。严格按照《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等规定,指导完成21家单位(处室)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并从落实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落实基本制度、强化基本保障入手,为各支部拨付活动经费,配发《怎样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怎样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系列工具书,真正使各党支部成为谱写交通强国青海篇章、实施“五四战略”、服务“一优两高”的战斗堡垒。
五是贯彻落实《条例》,加强党支部建设,在管党责任上压实。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任务。我们按照“要切实把抓好黨支部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的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系统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条例》印发后,厅党组中心组专题开展学习,研究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对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条例》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各党支部把《条例》的学习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提升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提升党支部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带头到所在党支部领诵党章,带头谈认识讲体会,与普通党员一起学习、共同交流,切实掀起学习热潮。同时,认真落实“联述联评联考”机制,把贯彻落实《条例》纳入党组织书记述职考核评议和年度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督促党组织负责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近期,将举办党支部书记学习《条例》培训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全面提高新时代党支部建设质量。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筑牢党支部这个战斗堡垒,为谱写交通强国青海篇章,建设新青海凝聚起磅礴力量,贡献交通智慧,作出交通贡献。
(作者单位:青海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