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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项目的开发方式有四种:独立开发,委托开发,合作开发,以及购买现成软件然后再进行二次开发。无论是哪种开发方式,都需要组建IT项目组。对于独立开发方式,开发人员与系统最终用户属于一个单位,不存在原则上的冲突。对于后三种开发方式,在项目组内部,则出现两个利益主体的成员,一方主要表现为系统开发人员,另一方则主要表现为业务支持人员。由于双方在技术和业务上的信息互不对称,就很有可能发生通过损害对方使自己受益的事情,因为,对于一个“蛋糕”大小已经明确的游戏,两个参与者玩的只能是零和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