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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北京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此前,上海市作为全国第一个试点,已于今年元旦开始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8月初,国务院明确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等8个省市。由此,一场税制改革(简称“营改增”)不可逆转地拉开了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