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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采用递延法进行所得税会计核算。当时间性差异转回之前发生税率变动时,这些以前各期发生而在本期转回的各项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是如何确定的,我国《企业会计制度》等法规只是简单地规定按原有税率计算,这样的规定不利于递延法在企业中实际操作。本文借助存货出库时的计价原理,阐述以前各期形成的时间性差异本期转回时税率的选择问题,并对各种方法的应用加以评价,以期为递延法在企业所得税会计中的应用提供理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