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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死亡率是评价一个国家或地区健康状况的重要指标.1999年,我省孕产妇死亡率平均59.04/10万,鄂西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区159.43/10万,该州巴东县237.93/10万.影响孕产妇死亡率的主要因素包括社会因素(文化观念、交通及经济落后)和卫生服务因素(卫生资源配置、人员素质等).结合实际,大力宣传科学生育观念、通过培训等提高妇幼保健人员服务能力使2000年孕产妇死亡率在1 999年基础上下降了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