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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 年高考前夕,江西宜春两名高三考生柳艳兵和易政勇在公交车上夺刀救人负伤,因伤情严重,无法参加高考。消息传出后,引发社会热议。不少网友提出,能不能通过保送的方式帮助他走进大学。几天后,教育部表示,等这两名学生康复,将为其组织单独考试。
在这个呼唤正义的时代,见义勇为常常被人称赞,尤其主角是涉世未深的学生。但在见义勇为之后,他们也会面临不一样的结局,有的受到各种嘉奖,有的却要为自己的英勇行为埋单,有的甚至走上维权之路。
有人说,柳艳兵是因祸得福。他成了名人,被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虽然教育部组织的单独考试尚未进行,但目前已有多所高校向他们伸出橄榄枝,表示只要达到相应分数线,就优先录取。与一些因见义勇为落得个“流血又流泪”下场的学生相比,他无疑是幸运的。
“要是再遇上这种事,我可能会犹豫了。”呼和浩特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施楠楠回忆起不久前的一桩事,不无伤感地说。
几个月前,施楠楠从呼和浩特火车站乘车回学校。上车后他发现一个小偷正拉开一名女乘客的包,施楠楠看到后把她的包推开了。小偷没得手,恼怒之下和另一个同伙将矛头指向施楠楠,在车厢里扭打起来。打完之后,小偷中途下了车。这还没完,等施楠楠下车后,那几名小偷不知从哪里冒出来,拿着木棒,对施楠楠大打出手。
事发后,施楠楠报了案,希望执法部门能将打人者绳之以法,也曾找过相关部门,试图为自己讨个说法,但没有任何结果。让他难受的是,在车上与小偷搏斗时,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帮他,被帮的那名女乘客也并未道谢,想找她来作证,却苦寻无果。因见义勇为受伤,施楠楠共花掉600多元的医疗费,全部由自己承担,他无奈地说:“看见了,不管心里也不好受。做了好事遇冷漠,心里也不好受。”
西北师范大学的学生郝峰也遭到了这样的冷遇。去年11月28日,郝峰在去上课的路上看到一名男子窃取了一女生的手机,他喝止男子,却不幸被捅了三刀入院。郝峰家里经济困难,陷入欠费停药窘境,他想找到那名女生来作证,申报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可该女生却无故消失。
与他们相比,舒俊的遭遇略显曲折。在一场火灾中,22岁的江苏宜兴大学生舒俊为了救别人,脸部、手部多处烧伤。一时间,舒俊受到了江苏省、无锡市和宜兴市的多次表彰。然而,不久他就被遗忘。
舒俊烧伤后,本就贫困的家庭为了给他治疗,卖掉了一间房子。看着父母整天愁眉苦脸,大专毕业后,身体开始好转的舒俊不得不找工作养家。
“我的手植过皮,到现在不能恢复正常,用不上力,重一些的活没法干。”舒俊说,因为找不到工作,他在家待业了几个月,直到村里给他安排了一个土管所协管员的工作。因为工资太低,熬了差不多1年,舒俊终于离开了。“我自己在镇上一家私营企业打工,每个月有1200元工资。”然而,这样的生活并没有维持多久,企业解体了。舒俊的同学又把他介绍到一家私营线缆厂工作,每月收入2000元左右,只能解决基本温饱。
29岁的舒俊看起来要比同龄人年长许多,被烧伤后,原本英俊的脸上变得坑坑洼洼,受伤最严重的双手更让舒俊自卑,看到有人在,他就会不自觉地想把手藏起来。舒俊家里的条件本不宽裕,唯一的一台空调,是因为舒俊在夏天时手部奇痒出不了汗才买的。
舒俊带着伤残的双手艰难地生活着,有时他难免会疑惑,“连救两人,难道成为我一生的罪过?当这样的英雄,代价太大了!”
廉政瞭望记者梳理相关案例发现,像舒俊这样的见义勇为者很多,也有人反问“救了他,我怎么办?”反观一些地方见义勇为奖励的规则,不少都是一次性的面子工程,缺少负责任的人文关怀。
别让“义士”流血又流泪
面对荣誉认定难及后续保障的乏力,一些见义勇为的学生不再沉默,而是走上了维权之路。路途多舛,是他们及家长的共同感受。
山东省枣庄市高三学生龚钰犇为了救同学,被大货车轮压碾,接受高位截肢。手术后,龚钰犇的家人开始为他申请见义勇为积极分子,“不为啥,就为了应得的一份肯定”。
一开始,“不知该准备什么材料,也不知道该送到哪个部门,问了很多朋友都不清楚。” 龚钰犇父亲龚广永说。后来,他们写了申请,但因所在的台儿庄区没有见义勇为基金会,申请一直没能送出去。
龚广永没有放弃,向枣庄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反映情况。此时,台儿庄区见义勇为基金会筹备已经展开。经过半年努力,龚钰犇终于在2013年3月获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
申报过程虽然曲折,但让他欣慰的是,人们对龚钰犇还是赞赏有加,他还被网友称为“最美中学生”。而湖南师范大学物理与信息科学学院的易亮却没这种运气,救了人,反被校方说成是“犯傻”。
2011年4月9日,易亮去看望有抑郁症倾向的同学张毅,没想到刚到楼下,就看到张毅从楼顶上跳下来,易亮伸出了双手。两人同时倒地,张毅当场死亡,易亮严重骨折,医生在他的颈椎和胸部植入了钢板和钢钉。
出院后,易亮回到湘乡老家静养。家人考虑到易亮以后的生活保障,提出要学校解决所有医疗费以及营养费、护理费,并给易亮申请见义勇为奖。
对此,湖南师大拒绝了,理由是,易亮属于自考生,不具有湖南师范大学的学籍,学校不需要对他“负责”。令人气愤的是,校方还多次指责“易亮自己犯傻”。
为了给易亮的救人行为“正名”,事发后1年多,易亮及其父母多方奔走,联系律师和媒体维权,易亮才等来了见义勇为证书及4000元的奖励。领到证书后,父亲易锡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他说儿子没白受伤。
但对赔偿问题,校方与易家争执不下,学校只愿意承担医疗费。“救人以后,我的心里一直是空落落的”,易亮坦言。最后,易亮只有撕破脸皮,将学校告上法庭。如今,法院仍未宣判,易亮和家人依旧没有等来最终的“说法”。
因为学生这一群体的特殊性,很多人并不赞同他们见义勇为,而是鼓励其“见义智为”。但也有人说,当学生迈出了勇敢的这一步后,我们应该积极回应,解决其实际困难,并在今后的日子里,随时关注他们能否如以往般,正常生活。
让人欣慰的是,如今已有江苏淮安等地建立起了“见义勇为维权中心”,通过法律援助等形式为见义勇为者撑腰。不过,专家认为,如何弥合学生因走上见义勇为维权路而遭受心灵伤害,也是一个值得全社会深思的话题。
有人质疑,各地见义勇为奖励的规则,基本都是一次性的面子工程,缺少负责任的人文关怀。
在这个呼唤正义的时代,见义勇为常常被人称赞,尤其主角是涉世未深的学生。但在见义勇为之后,他们也会面临不一样的结局,有的受到各种嘉奖,有的却要为自己的英勇行为埋单,有的甚至走上维权之路。
有人说,柳艳兵是因祸得福。他成了名人,被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虽然教育部组织的单独考试尚未进行,但目前已有多所高校向他们伸出橄榄枝,表示只要达到相应分数线,就优先录取。与一些因见义勇为落得个“流血又流泪”下场的学生相比,他无疑是幸运的。
“要是再遇上这种事,我可能会犹豫了。”呼和浩特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施楠楠回忆起不久前的一桩事,不无伤感地说。
几个月前,施楠楠从呼和浩特火车站乘车回学校。上车后他发现一个小偷正拉开一名女乘客的包,施楠楠看到后把她的包推开了。小偷没得手,恼怒之下和另一个同伙将矛头指向施楠楠,在车厢里扭打起来。打完之后,小偷中途下了车。这还没完,等施楠楠下车后,那几名小偷不知从哪里冒出来,拿着木棒,对施楠楠大打出手。
事发后,施楠楠报了案,希望执法部门能将打人者绳之以法,也曾找过相关部门,试图为自己讨个说法,但没有任何结果。让他难受的是,在车上与小偷搏斗时,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帮他,被帮的那名女乘客也并未道谢,想找她来作证,却苦寻无果。因见义勇为受伤,施楠楠共花掉600多元的医疗费,全部由自己承担,他无奈地说:“看见了,不管心里也不好受。做了好事遇冷漠,心里也不好受。”
西北师范大学的学生郝峰也遭到了这样的冷遇。去年11月28日,郝峰在去上课的路上看到一名男子窃取了一女生的手机,他喝止男子,却不幸被捅了三刀入院。郝峰家里经济困难,陷入欠费停药窘境,他想找到那名女生来作证,申报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可该女生却无故消失。
与他们相比,舒俊的遭遇略显曲折。在一场火灾中,22岁的江苏宜兴大学生舒俊为了救别人,脸部、手部多处烧伤。一时间,舒俊受到了江苏省、无锡市和宜兴市的多次表彰。然而,不久他就被遗忘。
舒俊烧伤后,本就贫困的家庭为了给他治疗,卖掉了一间房子。看着父母整天愁眉苦脸,大专毕业后,身体开始好转的舒俊不得不找工作养家。
“我的手植过皮,到现在不能恢复正常,用不上力,重一些的活没法干。”舒俊说,因为找不到工作,他在家待业了几个月,直到村里给他安排了一个土管所协管员的工作。因为工资太低,熬了差不多1年,舒俊终于离开了。“我自己在镇上一家私营企业打工,每个月有1200元工资。”然而,这样的生活并没有维持多久,企业解体了。舒俊的同学又把他介绍到一家私营线缆厂工作,每月收入2000元左右,只能解决基本温饱。
29岁的舒俊看起来要比同龄人年长许多,被烧伤后,原本英俊的脸上变得坑坑洼洼,受伤最严重的双手更让舒俊自卑,看到有人在,他就会不自觉地想把手藏起来。舒俊家里的条件本不宽裕,唯一的一台空调,是因为舒俊在夏天时手部奇痒出不了汗才买的。
舒俊带着伤残的双手艰难地生活着,有时他难免会疑惑,“连救两人,难道成为我一生的罪过?当这样的英雄,代价太大了!”
廉政瞭望记者梳理相关案例发现,像舒俊这样的见义勇为者很多,也有人反问“救了他,我怎么办?”反观一些地方见义勇为奖励的规则,不少都是一次性的面子工程,缺少负责任的人文关怀。
别让“义士”流血又流泪
面对荣誉认定难及后续保障的乏力,一些见义勇为的学生不再沉默,而是走上了维权之路。路途多舛,是他们及家长的共同感受。
山东省枣庄市高三学生龚钰犇为了救同学,被大货车轮压碾,接受高位截肢。手术后,龚钰犇的家人开始为他申请见义勇为积极分子,“不为啥,就为了应得的一份肯定”。
一开始,“不知该准备什么材料,也不知道该送到哪个部门,问了很多朋友都不清楚。” 龚钰犇父亲龚广永说。后来,他们写了申请,但因所在的台儿庄区没有见义勇为基金会,申请一直没能送出去。
龚广永没有放弃,向枣庄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反映情况。此时,台儿庄区见义勇为基金会筹备已经展开。经过半年努力,龚钰犇终于在2013年3月获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
申报过程虽然曲折,但让他欣慰的是,人们对龚钰犇还是赞赏有加,他还被网友称为“最美中学生”。而湖南师范大学物理与信息科学学院的易亮却没这种运气,救了人,反被校方说成是“犯傻”。
2011年4月9日,易亮去看望有抑郁症倾向的同学张毅,没想到刚到楼下,就看到张毅从楼顶上跳下来,易亮伸出了双手。两人同时倒地,张毅当场死亡,易亮严重骨折,医生在他的颈椎和胸部植入了钢板和钢钉。
出院后,易亮回到湘乡老家静养。家人考虑到易亮以后的生活保障,提出要学校解决所有医疗费以及营养费、护理费,并给易亮申请见义勇为奖。
对此,湖南师大拒绝了,理由是,易亮属于自考生,不具有湖南师范大学的学籍,学校不需要对他“负责”。令人气愤的是,校方还多次指责“易亮自己犯傻”。
为了给易亮的救人行为“正名”,事发后1年多,易亮及其父母多方奔走,联系律师和媒体维权,易亮才等来了见义勇为证书及4000元的奖励。领到证书后,父亲易锡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他说儿子没白受伤。
但对赔偿问题,校方与易家争执不下,学校只愿意承担医疗费。“救人以后,我的心里一直是空落落的”,易亮坦言。最后,易亮只有撕破脸皮,将学校告上法庭。如今,法院仍未宣判,易亮和家人依旧没有等来最终的“说法”。
因为学生这一群体的特殊性,很多人并不赞同他们见义勇为,而是鼓励其“见义智为”。但也有人说,当学生迈出了勇敢的这一步后,我们应该积极回应,解决其实际困难,并在今后的日子里,随时关注他们能否如以往般,正常生活。
让人欣慰的是,如今已有江苏淮安等地建立起了“见义勇为维权中心”,通过法律援助等形式为见义勇为者撑腰。不过,专家认为,如何弥合学生因走上见义勇为维权路而遭受心灵伤害,也是一个值得全社会深思的话题。
有人质疑,各地见义勇为奖励的规则,基本都是一次性的面子工程,缺少负责任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