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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公法私法化理论的逐步成熟,税法中的合同法适用成为税收领域的前沿命题。合同法与税法虽为不同部门之法律,但税收债务关系理论实现了税法与合同法的契合,税法可适当借鉴合同法的管制资源。税法中合同法的适用主要涵盖税法上的契约自由、税法上的情事变更、税法上的预期违约这三大核心命题。结合中国税收征管改革的现实,需要从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保障税收执法公正和降低纳税人违约风险等方面加以谋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