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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浙江省统计,流动人口中的犯案人员虽然仅占0.06%,但却左右着社会治安形势,他们既是主要刑事作案人员,又是主要被害人群。流动人口被害呈现如下特点:“三车”(电瓶车、自行车、摩托车)被盗多,现金被盗多,在暂住地被害多,初中以下文化的中青年男性工人被害多,被害人过错明显。减少流动人口被害需多策并举,加强流动人口聚居区域巡控防卫,提高流动人口自我防范能力,改善流动人口居住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