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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颁布的《公务员法》扩大了我国公务员的范围,其目的是为了方便干部人事的统一管理,初衷是好的。但公务员范围的扩大弊犬于利,如:把法官、检察官纳入公务员行列,使法官的独立地位得不到保障,将制约法官素质的提高,不利于司法和行政职能的分离。在我国目前的法治环境下,《公务员法》扩大公务员范围的规定容易导致制度在实施中出现扭曲,不利于我国法治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