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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森林资源资产不仅能产生经济效益,也能产生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森林资源资产三大效益同时产生、同时存在,有机结合。森林资源资产核算应区分森林资源资产效益,分别采取不同的核算方法。
[关键词]森林资源资产;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作者简介]李霞(1970-),女,江西农业大学副教授;宋玮(1981-),女,江西农业大学经贸学院助教;(江西南昌 330045)熊金洪(1983-),男,江西服装学院教师。(江西南昌 330201)
本文系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批准号:05YJ236)。
森林资源资产能够产生经济效益,也能够产生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在这三大效益中,生态效益是保护经济效益的基础,也是实现社会效益的保障;经济效益是手段,有了经济效益,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才能提高,才能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社会效益是目标,因为生态、经济效益的提高是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提高的自然物质基础。因此森林资源资产三大效益同时产生、同时存在,有机结合。森林资源资产核算应区分森林资源资产效益分别采取不同的核算方法。
一、森林资源资产经济效益核算方法
森林资源资产的经济效益主要包括林地价值和林木价值。
(一)林地价值核算方法
林地资产价值核算就是评估林地资产价格。根据林业部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制定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规定,我国现行林地资产评估方法主要有:现行市价法、林地期望价法、年金资本化法和林地费用价法四种。
(二)林木价值核算方法
林木资产价格评估是林木资产核算中最为重要的部分。林业部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对林木资产评估规定的方法有:市价法、收益现值法、单位纯收益法和成本法等。由于林木资产包括的树种复杂、结构复杂,其数量和质量随时间和立地条件不同而变化,是动态资产,不像房屋、机器设备那样固定。不同林种由于经营目的、经营特点、经营投入、收获的实物对象不同,在资产评估中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同一林种不同林龄阶段评估方法也有区别。因此,在进行林木资产评估时,要根据不同林种、不同林木生长发育阶段和林木生长状况,选用合适的评估方法来确定林木资产的价格。
二、森林资源资产生态效益核算方法
森林生态效益是森林效益的一部分,关于森林生态效益的定义,学术界有多种说法。从研究资料看,目前有代表性的主要是以下几种:
国家“九五”攻关专题“林业生态工程管理信息系统、效益观测与效益评价技术研究”中把森林生态效益界定为:(1)森林涵养水源效益;(2)森林水土保持效益;(3)森林抑制风沙效益;(4)森林改善小气候效益;(5)森林吸收二氧化碳效益;(6)森林净化大气效益;(7)森林减轻水旱灾效益;(8)森林消除噪声效益;(9)森林游憩效益;(10)森林野生生物保护效益。
中国大多数学者,主要代表有张建国(1981)、白效明(1988)、孙立达(1995)、于振伟(2003)等认为森林生态效益是指在森林生态系统及其影响所及范围内,森林改造环境对人类社会有益的全部效用。它包括在森林生态系统之中,以木本植物为主体的生物系统(即生命系统)提供的效益,和与其相适应的环境系统提供的效益,以及生命系统和环境系统在进行各种生态生理作用过程中所形成的大于其组成部分之和的整体效应。也有学者持不同观点,如聂华(1994)、葛海晶(1998)等认为森林生态效益是森林生态功能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被其它部门利用后所产生的社会作用和经济效益。例如,农田防护林的防洪、调节温度、湿度等生态功能被农业生产利用后能使农作物增产。另外,李周(1984)、李卫忠(2001)、马国青(2002)等认为森林生态效益是指人类对干预和控制下的森林生态系统在自然环境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中,维持生物与生物之间、生物与环境之间的动态平衡方面的输出效益之和,包括调节气候、涵养水源、改良土壤、减少灾害、保护生物多样性等。郎奎建和李长胜等人从森林生态效益计量角度出发,把森林生态效益定义为:在大气环流和太阳辐射的作用下,森林通过物理和化学作用,对生命和环境组成地球生物圈提供直接和间接的有利人类的、具有使用价值和“公共商品”特征的森林涵养水源、水土保持、改善小气候效益、净化大气效益等公益效能。
(一)森林涵养水源和净化水质价值核算方法
森林涵养水源价值核算,综合国内外有关文献,基本上采用替代工程法进行估算。替代工程法也叫影子工程法,如果要实现与森林涵养水源量相同的蓄水功能,假设存在一个工程,而且该工程的价值是可以计算的,那么该工程的修建费用或者说造价就是森林涵养水源的价值。
(二)固碳制氧及转化太阳能的价值核算方法
固定二氧化碳的价值核算方法,具有代表性的有:人工固定CO2成本法、造林成本法、碳税法、变化的碳税法和避免损害费用法。森林等绿色植物在光合作用下吸收CO2和水分,生成葡萄糖等碳水化合物,同时放出O2。森林释放氧气的价值核算方法有造林成本法和工业制氧法。
(三)森林净化环境价值核算方法
森林通过吸收同化、吸附阻滞等形式成为污染物归宿的浩大汇库,能使污染物离开对人畜产生危害的环境而转移到另外一个环境,这种功能称为净化作用。森林净化环境的主要机能是吸收有毒物质、阻滞粉尘、降低噪声和杀除细菌等价值。森林净化环境的价值一般是根据森林面积及森林对有害物质、噪声、辐射等减除能力及影子价格法核算,但森林降低噪声价值和森林灭菌价值采用造林成本价的一定比例进行核算。
(四)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核算方法
生物多样性是一定空间范围内多种多样有机体有规律地结合在一起的总称,包括所有植物、动物、微生物以及所有的生态系统和它们形成的生态过程。学术界比较认同的观点都把生物多样性分为三个层次: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遗传多样性是遗传信息的总和,蕴藏在地球上植物、动物和微生物个体的基因中。物种多样性是指地球上生物有机体的复杂多样性,估计大约有500~5000万种,甚至更多,但实际上被记述的仅有140万种。生态系统多样性是指生物圈内栖息地、生物群落和生态过程的多样化以及生态系统内栖息地差异、生态过程变化的多样性。
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核算目前还是一个难点,主要是运用价值手段对森林生物多样性资源进行货币化计量研究。其目的是完善经济开发和环境保护投资的可行性分析,为制定环境政策和加强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也为加强人们对森林生物多样性的价值认识,使用经济手段加强管理打好基础。在森 林生物多样性价值核算中,对物种多样性核算的难点首先是森林物种的精确统计,其次是如何给没有市场价的一些动植物和微生物定价。前者是一个基础性的问题,后者需要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去研究。对生态系统多样性核算的难点也是如何对森林的生态系统进行计量和计价。遗传多样性的核算更复杂,所有的遗传多样性都发生在分子水平上,其测度是比较复杂的,主要包括染色体的多态性、蛋白质的多态性和核酸的多态性三个方面。但环境经济学中的自然资源的价值核算不同于严格意义上的自然科学的定量分析和测定。我们可以借助于直接和间接的市场价值评价方法,核算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对森林生物多样性的影响。这是因为,森林生物多样性资源是稀缺的,一部分人或当代人使用它们,其它人或后代人就无法利用它们获取最大的利益,这就是通常说的机会成本,用它来核算没有价格的森林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其次,森林生物多样性不仅有利用价值,还有选择价值和存在价值,我们可以通过意愿调查,推出森林生物多样性资源价值的评价。利用价值是指森林生物多样性资源能够直接或间接被人利用而获得经济效益;选择价值是指能够使当代人为保证后代人利用而做出支付,使后代人获得效益;存在价值是指不出于任何功利的考虑,只是因为森林生物多样性资源的存在而表现的支付意愿。因此,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核算的方法不可能是唯一的,应该有多种方法。
世界各国目前进行森林资源核算的案例中只有少量案例明确对森林生物多样性的价值进行了核算。它们的核算方法分别为:马来西亚采用“使用新灭绝的物种的单位价值乘以生物多样性资源存量计算”;芬兰采用“生物多样性维护成本计算”;瑞典采用“机会成本法”;美国采用“最优控制技术计算”;澳大利亚采用“按消费价、生产价、非消费价计算”。评价的方法各不相同,且对森林生物多样性的不同价值均采用了不同的评价方法,在世界范围内,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普遍适应的方法,但趋于一致的意见是对森林生物多样性的总体价值的评价采用机会成本法,对森林潜在使用价值的评价采用支付意愿法。
中国对森林生物多样的“利用价值”采用直接市场评价法核算;对“选择价值”采用支付意愿法或机会成本法评价;对“存在价值”采用支付意愿法评价。其中对于森林生物多样性的利用价值采用直接市场评价法较多,对选择价值和存在价值采用支付意愿法较多。
三、森林资源资产社会效益核算方法
森林除了提供物质产品和环境服务外,还有社会功能。如提供就业、游憩、维护稳定、增加社会凝聚力和改变人们的观念等。
张建国(1986)、周晓峰(1999)认为森林社会效益是指森林为人类社会提供的除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外的其它一切效益。慕长龙、龚固堂认为森林的社会效益是指森林生态系统及其影响所及范围内,被人们认识、对社会发展作用的那部分效益。张颖认为森林社会效益是指以共同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而相互联系的人们的总体,在消费森林物质或劳务时所得到的益处。侯元兆把森林社会价值确定为景观游憩价值、社会就业价值、国防效益、科学文化价值、改善投资环境价值、防灾减灾价值。陈勇、李智勇等把森林社会效益概括为对社会生活、政治与社会管理、社会物质生活、精神与文化生活几方面所起的影响。美国一些研究者认为森林社会效益的构成因素应包括精神和文化价值,游憩、游戏和教育机会,对森林资源接近程度,国有林经营和决策中公众的参与,人类健康安全,文化价值等。
森林社会效益包括的指标很多,有些指标目前还难以定量,无法进行核算,有待于进一步深入研究。目前世界上对森林社会效益的界定和核算也处于研究阶段。世界银行在新国家财富评估方法中指出:社会效益既难下定义,又难以进行计量,但它的确对人类社会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目前能够核算的森林资源资产社会效益主要包括森林所提供给社会的就业人数效益值和森林的游憩价值。在核算方法上,前者主要采用替代法和投入产出法;后者主要采用旅行费用法和条件价值法。
[责任编辑:卢林仁]
[关键词]森林资源资产;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作者简介]李霞(1970-),女,江西农业大学副教授;宋玮(1981-),女,江西农业大学经贸学院助教;(江西南昌 330045)熊金洪(1983-),男,江西服装学院教师。(江西南昌 330201)
本文系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批准号:05YJ236)。
森林资源资产能够产生经济效益,也能够产生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在这三大效益中,生态效益是保护经济效益的基础,也是实现社会效益的保障;经济效益是手段,有了经济效益,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才能提高,才能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社会效益是目标,因为生态、经济效益的提高是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提高的自然物质基础。因此森林资源资产三大效益同时产生、同时存在,有机结合。森林资源资产核算应区分森林资源资产效益分别采取不同的核算方法。
一、森林资源资产经济效益核算方法
森林资源资产的经济效益主要包括林地价值和林木价值。
(一)林地价值核算方法
林地资产价值核算就是评估林地资产价格。根据林业部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制定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规定,我国现行林地资产评估方法主要有:现行市价法、林地期望价法、年金资本化法和林地费用价法四种。
(二)林木价值核算方法
林木资产价格评估是林木资产核算中最为重要的部分。林业部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对林木资产评估规定的方法有:市价法、收益现值法、单位纯收益法和成本法等。由于林木资产包括的树种复杂、结构复杂,其数量和质量随时间和立地条件不同而变化,是动态资产,不像房屋、机器设备那样固定。不同林种由于经营目的、经营特点、经营投入、收获的实物对象不同,在资产评估中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同一林种不同林龄阶段评估方法也有区别。因此,在进行林木资产评估时,要根据不同林种、不同林木生长发育阶段和林木生长状况,选用合适的评估方法来确定林木资产的价格。
二、森林资源资产生态效益核算方法
森林生态效益是森林效益的一部分,关于森林生态效益的定义,学术界有多种说法。从研究资料看,目前有代表性的主要是以下几种:
国家“九五”攻关专题“林业生态工程管理信息系统、效益观测与效益评价技术研究”中把森林生态效益界定为:(1)森林涵养水源效益;(2)森林水土保持效益;(3)森林抑制风沙效益;(4)森林改善小气候效益;(5)森林吸收二氧化碳效益;(6)森林净化大气效益;(7)森林减轻水旱灾效益;(8)森林消除噪声效益;(9)森林游憩效益;(10)森林野生生物保护效益。
中国大多数学者,主要代表有张建国(1981)、白效明(1988)、孙立达(1995)、于振伟(2003)等认为森林生态效益是指在森林生态系统及其影响所及范围内,森林改造环境对人类社会有益的全部效用。它包括在森林生态系统之中,以木本植物为主体的生物系统(即生命系统)提供的效益,和与其相适应的环境系统提供的效益,以及生命系统和环境系统在进行各种生态生理作用过程中所形成的大于其组成部分之和的整体效应。也有学者持不同观点,如聂华(1994)、葛海晶(1998)等认为森林生态效益是森林生态功能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被其它部门利用后所产生的社会作用和经济效益。例如,农田防护林的防洪、调节温度、湿度等生态功能被农业生产利用后能使农作物增产。另外,李周(1984)、李卫忠(2001)、马国青(2002)等认为森林生态效益是指人类对干预和控制下的森林生态系统在自然环境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中,维持生物与生物之间、生物与环境之间的动态平衡方面的输出效益之和,包括调节气候、涵养水源、改良土壤、减少灾害、保护生物多样性等。郎奎建和李长胜等人从森林生态效益计量角度出发,把森林生态效益定义为:在大气环流和太阳辐射的作用下,森林通过物理和化学作用,对生命和环境组成地球生物圈提供直接和间接的有利人类的、具有使用价值和“公共商品”特征的森林涵养水源、水土保持、改善小气候效益、净化大气效益等公益效能。
(一)森林涵养水源和净化水质价值核算方法
森林涵养水源价值核算,综合国内外有关文献,基本上采用替代工程法进行估算。替代工程法也叫影子工程法,如果要实现与森林涵养水源量相同的蓄水功能,假设存在一个工程,而且该工程的价值是可以计算的,那么该工程的修建费用或者说造价就是森林涵养水源的价值。
(二)固碳制氧及转化太阳能的价值核算方法
固定二氧化碳的价值核算方法,具有代表性的有:人工固定CO2成本法、造林成本法、碳税法、变化的碳税法和避免损害费用法。森林等绿色植物在光合作用下吸收CO2和水分,生成葡萄糖等碳水化合物,同时放出O2。森林释放氧气的价值核算方法有造林成本法和工业制氧法。
(三)森林净化环境价值核算方法
森林通过吸收同化、吸附阻滞等形式成为污染物归宿的浩大汇库,能使污染物离开对人畜产生危害的环境而转移到另外一个环境,这种功能称为净化作用。森林净化环境的主要机能是吸收有毒物质、阻滞粉尘、降低噪声和杀除细菌等价值。森林净化环境的价值一般是根据森林面积及森林对有害物质、噪声、辐射等减除能力及影子价格法核算,但森林降低噪声价值和森林灭菌价值采用造林成本价的一定比例进行核算。
(四)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核算方法
生物多样性是一定空间范围内多种多样有机体有规律地结合在一起的总称,包括所有植物、动物、微生物以及所有的生态系统和它们形成的生态过程。学术界比较认同的观点都把生物多样性分为三个层次: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遗传多样性是遗传信息的总和,蕴藏在地球上植物、动物和微生物个体的基因中。物种多样性是指地球上生物有机体的复杂多样性,估计大约有500~5000万种,甚至更多,但实际上被记述的仅有140万种。生态系统多样性是指生物圈内栖息地、生物群落和生态过程的多样化以及生态系统内栖息地差异、生态过程变化的多样性。
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核算目前还是一个难点,主要是运用价值手段对森林生物多样性资源进行货币化计量研究。其目的是完善经济开发和环境保护投资的可行性分析,为制定环境政策和加强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也为加强人们对森林生物多样性的价值认识,使用经济手段加强管理打好基础。在森 林生物多样性价值核算中,对物种多样性核算的难点首先是森林物种的精确统计,其次是如何给没有市场价的一些动植物和微生物定价。前者是一个基础性的问题,后者需要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去研究。对生态系统多样性核算的难点也是如何对森林的生态系统进行计量和计价。遗传多样性的核算更复杂,所有的遗传多样性都发生在分子水平上,其测度是比较复杂的,主要包括染色体的多态性、蛋白质的多态性和核酸的多态性三个方面。但环境经济学中的自然资源的价值核算不同于严格意义上的自然科学的定量分析和测定。我们可以借助于直接和间接的市场价值评价方法,核算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对森林生物多样性的影响。这是因为,森林生物多样性资源是稀缺的,一部分人或当代人使用它们,其它人或后代人就无法利用它们获取最大的利益,这就是通常说的机会成本,用它来核算没有价格的森林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其次,森林生物多样性不仅有利用价值,还有选择价值和存在价值,我们可以通过意愿调查,推出森林生物多样性资源价值的评价。利用价值是指森林生物多样性资源能够直接或间接被人利用而获得经济效益;选择价值是指能够使当代人为保证后代人利用而做出支付,使后代人获得效益;存在价值是指不出于任何功利的考虑,只是因为森林生物多样性资源的存在而表现的支付意愿。因此,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核算的方法不可能是唯一的,应该有多种方法。
世界各国目前进行森林资源核算的案例中只有少量案例明确对森林生物多样性的价值进行了核算。它们的核算方法分别为:马来西亚采用“使用新灭绝的物种的单位价值乘以生物多样性资源存量计算”;芬兰采用“生物多样性维护成本计算”;瑞典采用“机会成本法”;美国采用“最优控制技术计算”;澳大利亚采用“按消费价、生产价、非消费价计算”。评价的方法各不相同,且对森林生物多样性的不同价值均采用了不同的评价方法,在世界范围内,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普遍适应的方法,但趋于一致的意见是对森林生物多样性的总体价值的评价采用机会成本法,对森林潜在使用价值的评价采用支付意愿法。
中国对森林生物多样的“利用价值”采用直接市场评价法核算;对“选择价值”采用支付意愿法或机会成本法评价;对“存在价值”采用支付意愿法评价。其中对于森林生物多样性的利用价值采用直接市场评价法较多,对选择价值和存在价值采用支付意愿法较多。
三、森林资源资产社会效益核算方法
森林除了提供物质产品和环境服务外,还有社会功能。如提供就业、游憩、维护稳定、增加社会凝聚力和改变人们的观念等。
张建国(1986)、周晓峰(1999)认为森林社会效益是指森林为人类社会提供的除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外的其它一切效益。慕长龙、龚固堂认为森林的社会效益是指森林生态系统及其影响所及范围内,被人们认识、对社会发展作用的那部分效益。张颖认为森林社会效益是指以共同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而相互联系的人们的总体,在消费森林物质或劳务时所得到的益处。侯元兆把森林社会价值确定为景观游憩价值、社会就业价值、国防效益、科学文化价值、改善投资环境价值、防灾减灾价值。陈勇、李智勇等把森林社会效益概括为对社会生活、政治与社会管理、社会物质生活、精神与文化生活几方面所起的影响。美国一些研究者认为森林社会效益的构成因素应包括精神和文化价值,游憩、游戏和教育机会,对森林资源接近程度,国有林经营和决策中公众的参与,人类健康安全,文化价值等。
森林社会效益包括的指标很多,有些指标目前还难以定量,无法进行核算,有待于进一步深入研究。目前世界上对森林社会效益的界定和核算也处于研究阶段。世界银行在新国家财富评估方法中指出:社会效益既难下定义,又难以进行计量,但它的确对人类社会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目前能够核算的森林资源资产社会效益主要包括森林所提供给社会的就业人数效益值和森林的游憩价值。在核算方法上,前者主要采用替代法和投入产出法;后者主要采用旅行费用法和条件价值法。
[责任编辑:卢林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