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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经济危机,中国政府从2009年发行地方政府公债,先后采用转贷、中央财政代发和地方财政自主发行三种模式,但这些都是在中央政府监管和控制之下的地方债,是中央债的变形。虽然地方政府公债的出现是中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但在这些模式下发行的地方政府公债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地方债。要实现地方政府公债长期化、正规化,必须加强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能力建设,编制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只有这样才符合财政体制发展的内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