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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政办发[2018]8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8年11月5日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的意见省商务厅省财政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