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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之谓”“谓之”结构出发,对三价动词“谓”的用法及对先秦语料考察,分析“之”在“之谓”结构中的含义与作用,发现“谓之”和“之谓”中“之”是同一性质的成分,作代词表示复指。后一结构中“之”的前置和该结构中解释项前置以及该结构的强调功能有关。而前人关于这类结构中“之”作连词或助词的看法,与该结构的重复并列表列举的语用功能,以及“之”在句中常作连词和助词的固有功能有关。这一功能可以解释作虚词时的“之”的繁复的功能之间的关联,也可以解释“主+“之”+谓”结构中主语为受事、施事时的难解句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