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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鲁政字[2014]112号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运输厅:你们《关于确定省道320线寒亭收费站等8处普通公路收费站收费期限的请示》(鲁价费发[2014]77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同意延长国道309线济南收费站、省道潍胶路坊子收费站、省道320线寒亭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