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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界对上市公司并购基金的会计处理存在争议,而根据并购基金的特点以及会计准则的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将投资设立的并购基金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而不应确认为"金融工具",并根据其在并购基金中的控制权大小来决定是按"成本法"还是"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基于不同的会计处理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不同,上市公司对并购基金表现出了积极审慎的态度,并购基金的灰色地带可能会为上市公司提供盈余管理、市值管理、纳税筹划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