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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记者孙晓璐报道为规范工程设计市场秩序,维护工程设计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两部门联合发布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原《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二) (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10)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