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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以前杂志社的同事,叶东,来北京出差,要给我带个“好玩的东西”。
我和他吃饭,不同以往的是,这次是他请客。
我和叶东还是同事的时候,因为我比较有钱(我写畅销小说,稿费多),他比较穷(考研考了三次,举债不少),所以,总是我请他吃饭。
那时候我们经常去一家叫三國英雄的火锅店。那家火锅非常辣,辣得每次吃完嘴都像打了玻尿酸。但我们还是奋不顾身地去吃。
等上菜的时候,叶东会掏出香砂养胃丸数数每人该吃几粒,而我则对着手机挤痘痘。
我们的友情有默契,就像那些老夫老妻一样,聊天甚少,互不打扰。默默涮着肥牛虾滑和藕片,他替我捞起快要煮化的土豆片,我把冻豆腐替他投进汤里。
我们一般都坐在“貂婵”小包间。店员穿着三国时代士兵的服装来上菜,对我们说:主公,慢用。我们走时会说:主公,走好。
后来,我离开杂志社去了北京。叶东偶尔会给我发条微信,拍一张三国的火锅,举着烫好的鸭肠说:貂婵很寂寞哟。
叶东给我带的好玩的东西,是两粒北宋的莲子。“去河南考察时,当地农民给的。”他说。他后来考上了考古学的研究生,也离开了杂志社,又顺利转了博,算是功德圆满了。要说现在他人生还有什么遗憾,就是他长胖了。一个浑圆的考古工作者,煞费人的想象。“要说挖古墓时,你蹲得下去吗?!”我拍拍他的将军肚。
他把我的手挡开,举着他的两粒莲子让我看。“你瞧,这是宋神宗时期的莲子,距离现在近千年,当时黄河有过一次改道,冲刷的淤泥把沿路的水塘都填平了,当时正在莲蓬中的莲子,就被封存到现在。”
我看着那两颗莲子,外壳已经焦黑,而且比现代的莲子小。“好吃吗?”我故意逗趣地说。
“你把莲子尖的那头磨薄,泡在水里,看看会怎样。”
2
我把莲子磨薄,泡到水里。三天后,莲子发芽了。
那幼细的、淡色的绿,近千年啊,莲子奶奶居然发芽了。
不知是该惊喜还是感叹。这两颗莲子的时间在近千年前的某天停顿了,它们被埋在暗无天日的淤泥里沉沉睡去,直到现在,有人把它们挖出来,辗转交给我,来到我的钧窑瓷杯中,来到2017年的水里,我唤醒它。
我细心守护着这两株小小的古莲子,生怕它们断气。我在想它们如果像人一样能睁眼看、能用耳听,面对现在的世界,会不会像穿越小说里写的那样,发生种种奇诡的遭遇。看到自己的子孙重孙,那些流淌着它基因的后辈们和自己并存在一个时空里,而后辈们都比它个头大……会是怎样的感觉?
叶东和我吃完饭就坐飞机走了,他难道只是为了送两颗莲子和请我吃一顿烤鸭而飞来北京的吗?以前的同事猜测我喜欢他,不然为啥我总请他吃饭?没错,我是不讨厌他,他像弟弟,又温和,又有礼貌;而我又孤独,又没朋友。
我和叶东的关系不是喜欢或不喜欢那么简单,我觉得我们早已经超越了俗浅的大众情感,飞升到化境,呵呵。但是当然,拥有俗浅的大众情感是很快乐的。那种听到对方电话都会腿软、接电话都几乎要心梗发作,那种每天盼望见到那人,而那人走近了又怕得瑟瑟发抖,说话还会咬到自己舌头的喜欢……我不是没有,我偷偷地有,但不是对叶东,是对另一人。我知道很少有人会这么干,会暗恋自己的上司。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喜欢他,他在别的女孩眼中不过就是一个衬衫纽扣扣得一丝不苟,还穿着干部颜色袜子的老头而己。很土的。但是在我眼里,他就是一座敬亭山啊。喜欢他微见风霜的额角、抿紧的嘴角、清癯的身影,像歌里唱的那样,“有一个人,常令我知道,寄生于世上,原是这么好。”没错,因为有他,生命的每一个日子都变得特别美好。我们总编。
3
我初见张敬思的时候,是一个桂花开放的秋天下午,城市的一切浸在桂花香甜的气味里,使人无端觉得昏沉沉。我拿着推荐信来杂志社就职。这是一间古老的办公楼,民国时期就有的建筑。走廊里的木地板踩上去咚咚作响,旧木门漆了暗红油漆,长窗的窗棂雕刻着牡丹和孔雀,光从镂空的植物和动物后投进来,墙壁留下花与鸟的暗影。张敬思在长窗边坐着,他也是这小楼的一部分,他洗旧的衬衣,手腕上古老的欧米茄表,派克钢笔,干净的双手。他对我说:“隔壁办公室,有叶东,方晴和杜潮江。你可以随意点,只要别和他们打麻将就行。”
那三个人很高兴我的到来,终于凑齐一桌啦,午休时他们真的怂恿我打麻将。不是不敢打,是真不会打……所以还好,没被坑走太多钱。
就那样,我开始了我的职场生涯。不像时尚杂志写的那种“职场”,虽然这里也是“职场”。人家职场都穿着高跟鞋铅笔裙挂着卡,雷厉风行地出差、写APP、做报告,投影灯开着,哗啦啦演讲,动辙百万来千万去的。我的职场,更像一间民宿,没有人批评我早退或迟到,打算在办公室养猫也未尝不可。大家叫我婉恩啊,非要加上一个像我姥姥喊我一样的尾音。
“婉恩啊,我拉肚子,明天不来了,跟总编说一声。”方晴打电话给我。
“我也是啊,我也拉肚子。”杜潮江在同一个电话里说。
他们都不来,没人组织周一例会。所以我就从那个周一开始写起畅销小说。我本来只是想打发时间,但没想到通俗刊物的读者这么买账,编辑用稿费大大地鼓励我。
这些稿费不请叶东吃饭根本花不完似的。
方晴和杜潮江周二来社里上班,“肚子好点了吗?前辈们。”我问道。
“好个屁呀,搞出人命了。”方晴嘟哝着,脸上却有淡淡的小幸福。
“我俩要结婚了。”杜潮江说,“朋友们,准备好你们的红包。”
我和叶东面面相觑,然后恭喜恭喜。那个上午大家都很兴奋,例会变成了聊怎么养小孩的话题。
有时候我想也许是这间办公楼太寂寞了,风也寂寞,雨也寂寞,空气也寂寞。困守在这里的年轻的男女,难免不成为爱情的囚徒。
“他们本来就是大学同学。”叶东看我若有所思,好像在替方、杜解释着什么。 方晴和杜潮江结婚时,总编也随了份子。难为他这么一个散淡先生还记得随份子。
4
我们杂志是一本学术期刊,每两个月出版一期,主要研讨方向是植物学,当中也夹杂一点评论和获奖名单。这本杂志就像个孤儿,谁也不管它,但是它也没有死掉,期刊年会排名还挺靠前。大概是运气好吧。张敬思和那些动辙叫嚣着要提高发行量,要“卖钱”的总编們真的不一样。去英国考察归来,他给我们开个会,谈到的事情也是这种——
“世界上最小的睡莲是侏儒卢旺达睡莲,它的花只有一枚硬币大,蓝紫色花瓣,明黄色花心,袖珍可爱。这睡莲被发现的时候已濒临绝种,人们把它们移植到英国丘园的威尔士公主温室,但是移植失败了,最后只剩下十五颗莲子,被人用新的方法培植,发芽了,叶子抽出了,还没开花,要等的,可是有人等不急了,睡莲就被偷走了。”
5
台风,波及内陆。
那天,我正在办公室里忘我地写小说,那是个无处可去的周末。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了,大楼断电,我身处的办公室伸手不见五指。靠着手机里5%的电量我慌不择路地收拾了东西跑出来,发现外面在下着大暴雨,我却没带伞。我不想再回到漆黑的办公室,只能在雨里对每一个路过的出租车司机大喊“师傅”,像落难的孙悟空。
有车停下来了。
车窗降下来,我看到张敬思。
我坐进他的车里。直到如今我都不敢猜测他是无意路过还是有意赶来。他说:“婉恩啊,这么大的雨以后不要来办公室写东西了,把我那台笔记本拿去用。”
他请我吃饭,喝热乎乎的汤。
我喝着汤,快要哭了。此时此刻,他就在我面前,我和他距离这样近,我有千言万语想和他倾诉,从我第一次见到他说起,到他给我讲过的世界上最小的睡莲,我有很多感情想要抒发,想要告诉他,可是我却如鲠在喉,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我放弃了表达,我是个废物。
不论怎样,头割下来,血抽干,闷住呼吸,我都不敢以这样一句开场:“我喜欢您,我爱上了您。”
太难了,我没办法说出来。
有些爱情注定是用来放弃的,对吗?
我哭起来。
唔,二十五岁那年的我的血肉之躯啊。
他递过来纸巾。他并不知道我为何哭了,只是默默地递过来纸巾。
我感谢他的不问之恩。
现在的我,用自诩老辣的眼光分析当年事,对于那天,我觉得,他也许什么都知道。他也许看到过我在他办公室门口傻乎乎看他看到发呆的蠢样,他也许看过我写的畅销小说,那里面很多男主角都是他的化身。
但是他什么也没说,不揭穿我,是对我最大的留情。
真怀念他,但是我并不想回去找他。我对他的爱情,就像一颗古莲子,现在它沉在我心的底层,我丝毫不想再挖出它,迫令它醒转。
我和他的故事就是这样,就这么多。最宏伟的过场也不过就是一起吃过一次广东菜,他给我点了鸭腿冬瓜汤,看我边喝边哭。
记得那个周末过后上班的中午,我和叶东去吃饭。“你怎么了,不开心吗?”叶东问我。“嗯,我想告诉你一件事。”我真的可以对叶东倾诉吗?他是我的朋友。我已经忽略了他的性别,我从来没有怀疑过他是一个好人。
“我想辞职,”我说,“去北京或者上海,或者广州。”
“挺好的啊,我支持你。不过,如果你厌倦了北上广,你还可以回来,张头儿肯定会接受你的。”叶东说。
“不要提到张头儿。”我强颜欢笑道,“哈哈哈,”我掩饰着真心,好像在说一句谎话:“我喜欢头儿,好尴尬哦,所以我得离开这里了,哈哈哈。”
叶东看着我,看了很长时间。
菜都要凉了。
他忽然说:“你真傻。”
6
“如果你的心是那株卢旺达睡莲,我真想冒犯将它偷走。”我在小说里这样写道,时至今日,我出版了十本小说集,算是个作家了。
这样的话,说给爱人听,会是多么美的情话啊。
叶东发来微信:“莲子怎样了?发芽了吗?”
“发芽了,已经各长出四片叶子。”我拍照发给他。
“我可以去看看吗?”他说。
“你是说你要坐飞机来北京,看一眼你的两个睡莲?”我说。
“不,我就在北京,我不走了。”叶东说。
“明天我来接你一起吃午饭,别总闷在家里写稿。”他又说。
这语气!就像一个……就像一个驾轻就熟的男朋友。
“你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决定?你想好了吗?”我问道。
他回答得很简单:“为你。”
“为我?叶东,压力太大,我承担不起啊。”我说。
“从第一次见到你就喜欢上你了,这么多年,一直告诉自己别说出来,因为我没出息,配不上你。现在谈不上多有出息,但那两颗莲子忽然教我明白了一件事,不能等,很多事情想好就要当场去做,不然也许要等上近千年。”
我挂了电话。谁说我一定要接受叶东请的午饭?
但是我说不出拒绝的理由。也许我在心里也很想见到他,像见到一位故人。也许,见到他会让我想起我以前的杂志社,而想起杂志社我会想起张敬思。
想念如此甜柔,我多么想沉醉其中。
但是在想念的缝隙里,我似乎看到另一个身影。
“人家不会打麻将干吗逼人家。”这是在我刚入职,被方晴杜潮江怂恿打麻将时,他护着我。
“喂,你的样刊,能借我看看吗?”每次杂志寄来样刊,他是唯一积极阅读的读者,他渴望了解我吗。
“那天下大暴雨,你又去社里写稿了。”事后知道,他来过社里,他落下的伞说明一切,他打算接我。
叶东。我怎么能一厢情愿地觉得他只是我的朋友,他明明没同我一样想这件事。
所以当我暗恋着我喜欢的人时,他也被暗恋折磨着吗?
觉得他又可怜又亲切,像我。
但是,喜欢一个人,这生而为人最珍贵的权利,非常抱歉啊,我必须善用。我没办法喜欢上自己的兄弟,正像张敬思没办法喜欢上我,比他年少二十岁的我。
人生种种,一场花开花落。有人完满,有人带着憾恨。近千年的北宋莲花不语,卢旺达最小的睡莲不语,花朵没办法告诉人该怎么选择、拒绝,它们只是静静生长,静静开花。
月光下清水中的莲子。
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
我以前杂志社的同事,叶东,来北京出差,要给我带个“好玩的东西”。
我和他吃饭,不同以往的是,这次是他请客。
我和叶东还是同事的时候,因为我比较有钱(我写畅销小说,稿费多),他比较穷(考研考了三次,举债不少),所以,总是我请他吃饭。
那时候我们经常去一家叫三國英雄的火锅店。那家火锅非常辣,辣得每次吃完嘴都像打了玻尿酸。但我们还是奋不顾身地去吃。
等上菜的时候,叶东会掏出香砂养胃丸数数每人该吃几粒,而我则对着手机挤痘痘。
我们的友情有默契,就像那些老夫老妻一样,聊天甚少,互不打扰。默默涮着肥牛虾滑和藕片,他替我捞起快要煮化的土豆片,我把冻豆腐替他投进汤里。
我们一般都坐在“貂婵”小包间。店员穿着三国时代士兵的服装来上菜,对我们说:主公,慢用。我们走时会说:主公,走好。
后来,我离开杂志社去了北京。叶东偶尔会给我发条微信,拍一张三国的火锅,举着烫好的鸭肠说:貂婵很寂寞哟。
叶东给我带的好玩的东西,是两粒北宋的莲子。“去河南考察时,当地农民给的。”他说。他后来考上了考古学的研究生,也离开了杂志社,又顺利转了博,算是功德圆满了。要说现在他人生还有什么遗憾,就是他长胖了。一个浑圆的考古工作者,煞费人的想象。“要说挖古墓时,你蹲得下去吗?!”我拍拍他的将军肚。
他把我的手挡开,举着他的两粒莲子让我看。“你瞧,这是宋神宗时期的莲子,距离现在近千年,当时黄河有过一次改道,冲刷的淤泥把沿路的水塘都填平了,当时正在莲蓬中的莲子,就被封存到现在。”
我看着那两颗莲子,外壳已经焦黑,而且比现代的莲子小。“好吃吗?”我故意逗趣地说。
“你把莲子尖的那头磨薄,泡在水里,看看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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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莲子磨薄,泡到水里。三天后,莲子发芽了。
那幼细的、淡色的绿,近千年啊,莲子奶奶居然发芽了。
不知是该惊喜还是感叹。这两颗莲子的时间在近千年前的某天停顿了,它们被埋在暗无天日的淤泥里沉沉睡去,直到现在,有人把它们挖出来,辗转交给我,来到我的钧窑瓷杯中,来到2017年的水里,我唤醒它。
我细心守护着这两株小小的古莲子,生怕它们断气。我在想它们如果像人一样能睁眼看、能用耳听,面对现在的世界,会不会像穿越小说里写的那样,发生种种奇诡的遭遇。看到自己的子孙重孙,那些流淌着它基因的后辈们和自己并存在一个时空里,而后辈们都比它个头大……会是怎样的感觉?
叶东和我吃完饭就坐飞机走了,他难道只是为了送两颗莲子和请我吃一顿烤鸭而飞来北京的吗?以前的同事猜测我喜欢他,不然为啥我总请他吃饭?没错,我是不讨厌他,他像弟弟,又温和,又有礼貌;而我又孤独,又没朋友。
我和叶东的关系不是喜欢或不喜欢那么简单,我觉得我们早已经超越了俗浅的大众情感,飞升到化境,呵呵。但是当然,拥有俗浅的大众情感是很快乐的。那种听到对方电话都会腿软、接电话都几乎要心梗发作,那种每天盼望见到那人,而那人走近了又怕得瑟瑟发抖,说话还会咬到自己舌头的喜欢……我不是没有,我偷偷地有,但不是对叶东,是对另一人。我知道很少有人会这么干,会暗恋自己的上司。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喜欢他,他在别的女孩眼中不过就是一个衬衫纽扣扣得一丝不苟,还穿着干部颜色袜子的老头而己。很土的。但是在我眼里,他就是一座敬亭山啊。喜欢他微见风霜的额角、抿紧的嘴角、清癯的身影,像歌里唱的那样,“有一个人,常令我知道,寄生于世上,原是这么好。”没错,因为有他,生命的每一个日子都变得特别美好。我们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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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初见张敬思的时候,是一个桂花开放的秋天下午,城市的一切浸在桂花香甜的气味里,使人无端觉得昏沉沉。我拿着推荐信来杂志社就职。这是一间古老的办公楼,民国时期就有的建筑。走廊里的木地板踩上去咚咚作响,旧木门漆了暗红油漆,长窗的窗棂雕刻着牡丹和孔雀,光从镂空的植物和动物后投进来,墙壁留下花与鸟的暗影。张敬思在长窗边坐着,他也是这小楼的一部分,他洗旧的衬衣,手腕上古老的欧米茄表,派克钢笔,干净的双手。他对我说:“隔壁办公室,有叶东,方晴和杜潮江。你可以随意点,只要别和他们打麻将就行。”
那三个人很高兴我的到来,终于凑齐一桌啦,午休时他们真的怂恿我打麻将。不是不敢打,是真不会打……所以还好,没被坑走太多钱。
就那样,我开始了我的职场生涯。不像时尚杂志写的那种“职场”,虽然这里也是“职场”。人家职场都穿着高跟鞋铅笔裙挂着卡,雷厉风行地出差、写APP、做报告,投影灯开着,哗啦啦演讲,动辙百万来千万去的。我的职场,更像一间民宿,没有人批评我早退或迟到,打算在办公室养猫也未尝不可。大家叫我婉恩啊,非要加上一个像我姥姥喊我一样的尾音。
“婉恩啊,我拉肚子,明天不来了,跟总编说一声。”方晴打电话给我。
“我也是啊,我也拉肚子。”杜潮江在同一个电话里说。
他们都不来,没人组织周一例会。所以我就从那个周一开始写起畅销小说。我本来只是想打发时间,但没想到通俗刊物的读者这么买账,编辑用稿费大大地鼓励我。
这些稿费不请叶东吃饭根本花不完似的。
方晴和杜潮江周二来社里上班,“肚子好点了吗?前辈们。”我问道。
“好个屁呀,搞出人命了。”方晴嘟哝着,脸上却有淡淡的小幸福。
“我俩要结婚了。”杜潮江说,“朋友们,准备好你们的红包。”
我和叶东面面相觑,然后恭喜恭喜。那个上午大家都很兴奋,例会变成了聊怎么养小孩的话题。
有时候我想也许是这间办公楼太寂寞了,风也寂寞,雨也寂寞,空气也寂寞。困守在这里的年轻的男女,难免不成为爱情的囚徒。
“他们本来就是大学同学。”叶东看我若有所思,好像在替方、杜解释着什么。 方晴和杜潮江结婚时,总编也随了份子。难为他这么一个散淡先生还记得随份子。
4
我们杂志是一本学术期刊,每两个月出版一期,主要研讨方向是植物学,当中也夹杂一点评论和获奖名单。这本杂志就像个孤儿,谁也不管它,但是它也没有死掉,期刊年会排名还挺靠前。大概是运气好吧。张敬思和那些动辙叫嚣着要提高发行量,要“卖钱”的总编們真的不一样。去英国考察归来,他给我们开个会,谈到的事情也是这种——
“世界上最小的睡莲是侏儒卢旺达睡莲,它的花只有一枚硬币大,蓝紫色花瓣,明黄色花心,袖珍可爱。这睡莲被发现的时候已濒临绝种,人们把它们移植到英国丘园的威尔士公主温室,但是移植失败了,最后只剩下十五颗莲子,被人用新的方法培植,发芽了,叶子抽出了,还没开花,要等的,可是有人等不急了,睡莲就被偷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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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波及内陆。
那天,我正在办公室里忘我地写小说,那是个无处可去的周末。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了,大楼断电,我身处的办公室伸手不见五指。靠着手机里5%的电量我慌不择路地收拾了东西跑出来,发现外面在下着大暴雨,我却没带伞。我不想再回到漆黑的办公室,只能在雨里对每一个路过的出租车司机大喊“师傅”,像落难的孙悟空。
有车停下来了。
车窗降下来,我看到张敬思。
我坐进他的车里。直到如今我都不敢猜测他是无意路过还是有意赶来。他说:“婉恩啊,这么大的雨以后不要来办公室写东西了,把我那台笔记本拿去用。”
他请我吃饭,喝热乎乎的汤。
我喝着汤,快要哭了。此时此刻,他就在我面前,我和他距离这样近,我有千言万语想和他倾诉,从我第一次见到他说起,到他给我讲过的世界上最小的睡莲,我有很多感情想要抒发,想要告诉他,可是我却如鲠在喉,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我放弃了表达,我是个废物。
不论怎样,头割下来,血抽干,闷住呼吸,我都不敢以这样一句开场:“我喜欢您,我爱上了您。”
太难了,我没办法说出来。
有些爱情注定是用来放弃的,对吗?
我哭起来。
唔,二十五岁那年的我的血肉之躯啊。
他递过来纸巾。他并不知道我为何哭了,只是默默地递过来纸巾。
我感谢他的不问之恩。
现在的我,用自诩老辣的眼光分析当年事,对于那天,我觉得,他也许什么都知道。他也许看到过我在他办公室门口傻乎乎看他看到发呆的蠢样,他也许看过我写的畅销小说,那里面很多男主角都是他的化身。
但是他什么也没说,不揭穿我,是对我最大的留情。
真怀念他,但是我并不想回去找他。我对他的爱情,就像一颗古莲子,现在它沉在我心的底层,我丝毫不想再挖出它,迫令它醒转。
我和他的故事就是这样,就这么多。最宏伟的过场也不过就是一起吃过一次广东菜,他给我点了鸭腿冬瓜汤,看我边喝边哭。
记得那个周末过后上班的中午,我和叶东去吃饭。“你怎么了,不开心吗?”叶东问我。“嗯,我想告诉你一件事。”我真的可以对叶东倾诉吗?他是我的朋友。我已经忽略了他的性别,我从来没有怀疑过他是一个好人。
“我想辞职,”我说,“去北京或者上海,或者广州。”
“挺好的啊,我支持你。不过,如果你厌倦了北上广,你还可以回来,张头儿肯定会接受你的。”叶东说。
“不要提到张头儿。”我强颜欢笑道,“哈哈哈,”我掩饰着真心,好像在说一句谎话:“我喜欢头儿,好尴尬哦,所以我得离开这里了,哈哈哈。”
叶东看着我,看了很长时间。
菜都要凉了。
他忽然说:“你真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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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心是那株卢旺达睡莲,我真想冒犯将它偷走。”我在小说里这样写道,时至今日,我出版了十本小说集,算是个作家了。
这样的话,说给爱人听,会是多么美的情话啊。
叶东发来微信:“莲子怎样了?发芽了吗?”
“发芽了,已经各长出四片叶子。”我拍照发给他。
“我可以去看看吗?”他说。
“你是说你要坐飞机来北京,看一眼你的两个睡莲?”我说。
“不,我就在北京,我不走了。”叶东说。
“明天我来接你一起吃午饭,别总闷在家里写稿。”他又说。
这语气!就像一个……就像一个驾轻就熟的男朋友。
“你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决定?你想好了吗?”我问道。
他回答得很简单:“为你。”
“为我?叶东,压力太大,我承担不起啊。”我说。
“从第一次见到你就喜欢上你了,这么多年,一直告诉自己别说出来,因为我没出息,配不上你。现在谈不上多有出息,但那两颗莲子忽然教我明白了一件事,不能等,很多事情想好就要当场去做,不然也许要等上近千年。”
我挂了电话。谁说我一定要接受叶东请的午饭?
但是我说不出拒绝的理由。也许我在心里也很想见到他,像见到一位故人。也许,见到他会让我想起我以前的杂志社,而想起杂志社我会想起张敬思。
想念如此甜柔,我多么想沉醉其中。
但是在想念的缝隙里,我似乎看到另一个身影。
“人家不会打麻将干吗逼人家。”这是在我刚入职,被方晴杜潮江怂恿打麻将时,他护着我。
“喂,你的样刊,能借我看看吗?”每次杂志寄来样刊,他是唯一积极阅读的读者,他渴望了解我吗。
“那天下大暴雨,你又去社里写稿了。”事后知道,他来过社里,他落下的伞说明一切,他打算接我。
叶东。我怎么能一厢情愿地觉得他只是我的朋友,他明明没同我一样想这件事。
所以当我暗恋着我喜欢的人时,他也被暗恋折磨着吗?
觉得他又可怜又亲切,像我。
但是,喜欢一个人,这生而为人最珍贵的权利,非常抱歉啊,我必须善用。我没办法喜欢上自己的兄弟,正像张敬思没办法喜欢上我,比他年少二十岁的我。
人生种种,一场花开花落。有人完满,有人带着憾恨。近千年的北宋莲花不语,卢旺达最小的睡莲不语,花朵没办法告诉人该怎么选择、拒绝,它们只是静静生长,静静开花。
月光下清水中的莲子。
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