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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包干)”引起的组织制度变化 上下五千年的中国农业文明,一向是以氏族村社制度之下的小农经济为基础的。而在50年代后期从高级社向人民公社跃进的农业集体化运动中,所提出的“一大二公、政社合一”,则是以其“大”来打破氏族村社制度的血、地缘关系制约;以其“公”来打破小农经济的财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