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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路交通是国家经济发展命脉,发挥着流通运输的重要作用,而面对我国不断提升的经济化建设水平,公路交通建设的需求也不断逐渐增长,面对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方面存在的误区和缺陷,正确认识工作存在误区,并积极改善,解决影响工程质量的潜在弊端,避免因工程质量等问题给。经济生产发展和人民生命安全带来巨大威胁和损失,是当前公路监理工作所必须面临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公路监理;误区;措施
中图分类号: TG4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我国监理行业从无到有的发展进程,我们发现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现有公路工程监理体制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当前的竞争环境,开始制约着行业的发展。因此,我们要不断的找出监理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解决,建立一支稳定的监理队伍,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储备人才,这样企业发展才有后劲,才能经受起激烈市场竞争冲击。
一、公路工程监理工作误区分析
1、现行的工程监理法律、法规建设不完善
我国现行的《公路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颁布实施,虽然有力地保证了公路工程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但在具体的法律条文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首先,监理责任不明确。近年来,我国出现了不少重大的施工安全事故,均主张监理应对施工安全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要监理这方面承担责任,首先相关的法律、法规就应该对监理在施工安全监督方面的权力和责任作出明确的规定,而现有的法律对监理承担施工安全监督的责任并无任何具体的规定,且国内外的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也无此类条款。其次,缺乏真正全面明确监理制度的法律文件。尽管国家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工程监理制度,却将监理制度限定在施工阶段,使工程监理只能在施工质量方面进行管理;尽管《招投标法》从理论上界定了强制监理的法律范围,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存在许多不规范行为,在市场里的不正当竞争现象也层出不穷。
2、监理人员的素质都不高,不能起到有效的监理职能作用
公路工程的特点是:施工点比较多、施工线路长,一个项目包括好几个工种和专业,需要配套的工程有很多,投资人、建设周期长,施工条件艰苦。某些监理企业为节省投资,尽可能压缩对项目的投入,一个监理人员要管几公里甚至十几公里,有的监理人员跨过几个行业进行管理,监理质量人打折扣。还有就是高素质和复合型的人才在监理企业中是很缺少的,很多在职的监理人员没有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这就使他们的知识和年龄结构很不合理。有的监理单位为了在投标时满足建设单位对人数的要求,竟采用外聘的方式来凑人数,外聘人员的自身和技术素质人都没有达到监督控制公路工程所需要的要求。
3、公路监理工作局限于在项目的施工阶段
业主为了招投标保密及其他原因,一般不让监理单位参与施工招投标工作,从而限制了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及对本项目的了解。由于监理单位未能参与施工招标,施工监理对承包人的能力及素质缺乏了解,也不能向业主提出相应的建议,当遇到素质差的承包或分包队伍时便难以处理。这也严重制约着中国的监理企业发展和壮大。
二、公路工程监理工作误区的解决措施
1、公路监理要依靠国家规范
公路建设的大部分开支是由国家财政拨款维持的,这就决定了此项建设的公益性,国家在建设工作中的参与是必不可少的。而监理工作作为公路建设质量的必要保证,也应当依靠国家的力量来对其进行规范化的推动。比如,国家应当针对公路工程建设的不同规模、不同投入及不同的建设条件等,为公路监理工作实施具体的法律条令,使监理工作在国家政策的强制力量下得以全面地实施。而且,国家还要以法令规范监理市场的主体行为,或者,国家还应该建立相关的监理工作的监督部门,并安排高素质的人才对公路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进行全面监督和定期评审,加大对不严格落实监理工作的建设企业的惩处力度等,以推动公路建设监理工作的有效监督。
2、提高监理工作的取费标准和监理人员的自身素质
一个单位有多大的经济实力就决定了它有着怎样的工作效率与质量,监理单位也不例外,监理单位的经济实力越雄厚就越能够招聘到高层次和专业素质较高的监理人员,有利于提高监理队伍的监理水平和组建监理队伍。所以建设单位要能够保障监理工作的取费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拨出来的监理费用要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使用,以提高监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在监理工作的实践中,监理人员要不断加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在签订监理合同时要规定清楚监理工作的内容和取费标准,如果在监理过程中发生了增加工作内容的情况时,就要向建设单位提出增加相应监理费用的要求。还有监理单位要不断提升监理人员的工作素质和自身素质,不仅如此还要努力提升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监理单位还要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专业技能的培训,使他们更好更高效的做好监理工作。
3、实行全过程监理
针对目前我国监理主要是在施工阶段起到作用,应该实行全过程管理,全过程管理包括事前控制、事中质量控制和事后质量控制。事前控制首先是要督促承包商确保自检体系的正常运行,然后做好工程的“预控”,在开工前应该进行业主、监理和承包商三方沟通。事中质量控制最主要的就是加强旁站监理,这是监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次是加强土方施工质量控制。事后质量控制要求监理对工程中的每一道工序进行巡视、旁站、抽样和检查,确保质量误差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并及时做好资料整理工作并对工程质量作出综合评价。
4、各司其职,保障工程质量和效率
进行监理工作时首先要对责任、权利和义务进行分配,各司其职。在实际的工作中只有让工作人员明确自身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才能使监理人员积极工作。从而在实施监理活动时做好预防工作,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生,从而保障工程的质量和效率。监理人员在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工程的质量、进度与投资之间的关系,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处理好质量、投资和进度之间是统一的关系。其次,要按照合同中的规定对工程的工期目标进行控制。当下,很多企业往往侧重于工程的进度和效益,从而忽视了质量的重要性。质量、进度和效益之间是密不可分的。我们知道,如果工程的质量不达标就要返工,在返工的过程中会对工程的进度和效益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出现和发生问题后各方相互推卸责任。
5、及时准确验收监理
首先要求承包商进行质量检查,使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并使其认识到其应对工程质量负第一位的责任。在承包商自查之后,监理应该及时准确地进行全面验收,给予正确的评价。根据工程需要确定验收小组,评定项目落实到人,责任也落实到人,公平、公开、公正地对每个项目进行验收,进而做出正确的评价。一旦发现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监理应该通知业主及承包商,进行三方会谈,确定责任人,并要求承包商提出整改方案。
结束语
公路工程监理企业的监理工作要不断的健康化、规范化发展,否则受到损害的还是监理企业本身,混乱无序和受到干预过多的监理工作只会引发更麻烦的问题,所以建设、施工、监理各单位及公路建设行业的各方而都要加人对监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快完善监理工作方而的各项法律法规。通过对公路监理企业中各种问题与对策的讨論与分析。希望对监理行业的规范化发展起到一定程度的指导作用。
参考文献
[1]李红星.关于公路工程中的工程监理问题研究[J].民营科技,2012.7.
[2]姚子波.简析当前公路监理中存在的问题[J].黑龙江交通科技,2011.5.
[3]王磊.公路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电子制作,2013,12:268+256.
[4]工磊.地方性公路建设监理现状及对策研究[J].经济与法.2013(299) :237一239.
[5]黎杰.色议公路监理企业的成本控制策略[J].企业导报.2012(14) :80.
关键词:公路监理;误区;措施
中图分类号: TG4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我国监理行业从无到有的发展进程,我们发现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现有公路工程监理体制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当前的竞争环境,开始制约着行业的发展。因此,我们要不断的找出监理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解决,建立一支稳定的监理队伍,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储备人才,这样企业发展才有后劲,才能经受起激烈市场竞争冲击。
一、公路工程监理工作误区分析
1、现行的工程监理法律、法规建设不完善
我国现行的《公路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颁布实施,虽然有力地保证了公路工程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但在具体的法律条文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首先,监理责任不明确。近年来,我国出现了不少重大的施工安全事故,均主张监理应对施工安全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要监理这方面承担责任,首先相关的法律、法规就应该对监理在施工安全监督方面的权力和责任作出明确的规定,而现有的法律对监理承担施工安全监督的责任并无任何具体的规定,且国内外的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也无此类条款。其次,缺乏真正全面明确监理制度的法律文件。尽管国家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工程监理制度,却将监理制度限定在施工阶段,使工程监理只能在施工质量方面进行管理;尽管《招投标法》从理论上界定了强制监理的法律范围,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存在许多不规范行为,在市场里的不正当竞争现象也层出不穷。
2、监理人员的素质都不高,不能起到有效的监理职能作用
公路工程的特点是:施工点比较多、施工线路长,一个项目包括好几个工种和专业,需要配套的工程有很多,投资人、建设周期长,施工条件艰苦。某些监理企业为节省投资,尽可能压缩对项目的投入,一个监理人员要管几公里甚至十几公里,有的监理人员跨过几个行业进行管理,监理质量人打折扣。还有就是高素质和复合型的人才在监理企业中是很缺少的,很多在职的监理人员没有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这就使他们的知识和年龄结构很不合理。有的监理单位为了在投标时满足建设单位对人数的要求,竟采用外聘的方式来凑人数,外聘人员的自身和技术素质人都没有达到监督控制公路工程所需要的要求。
3、公路监理工作局限于在项目的施工阶段
业主为了招投标保密及其他原因,一般不让监理单位参与施工招投标工作,从而限制了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及对本项目的了解。由于监理单位未能参与施工招标,施工监理对承包人的能力及素质缺乏了解,也不能向业主提出相应的建议,当遇到素质差的承包或分包队伍时便难以处理。这也严重制约着中国的监理企业发展和壮大。
二、公路工程监理工作误区的解决措施
1、公路监理要依靠国家规范
公路建设的大部分开支是由国家财政拨款维持的,这就决定了此项建设的公益性,国家在建设工作中的参与是必不可少的。而监理工作作为公路建设质量的必要保证,也应当依靠国家的力量来对其进行规范化的推动。比如,国家应当针对公路工程建设的不同规模、不同投入及不同的建设条件等,为公路监理工作实施具体的法律条令,使监理工作在国家政策的强制力量下得以全面地实施。而且,国家还要以法令规范监理市场的主体行为,或者,国家还应该建立相关的监理工作的监督部门,并安排高素质的人才对公路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进行全面监督和定期评审,加大对不严格落实监理工作的建设企业的惩处力度等,以推动公路建设监理工作的有效监督。
2、提高监理工作的取费标准和监理人员的自身素质
一个单位有多大的经济实力就决定了它有着怎样的工作效率与质量,监理单位也不例外,监理单位的经济实力越雄厚就越能够招聘到高层次和专业素质较高的监理人员,有利于提高监理队伍的监理水平和组建监理队伍。所以建设单位要能够保障监理工作的取费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拨出来的监理费用要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使用,以提高监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在监理工作的实践中,监理人员要不断加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在签订监理合同时要规定清楚监理工作的内容和取费标准,如果在监理过程中发生了增加工作内容的情况时,就要向建设单位提出增加相应监理费用的要求。还有监理单位要不断提升监理人员的工作素质和自身素质,不仅如此还要努力提升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监理单位还要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专业技能的培训,使他们更好更高效的做好监理工作。
3、实行全过程监理
针对目前我国监理主要是在施工阶段起到作用,应该实行全过程管理,全过程管理包括事前控制、事中质量控制和事后质量控制。事前控制首先是要督促承包商确保自检体系的正常运行,然后做好工程的“预控”,在开工前应该进行业主、监理和承包商三方沟通。事中质量控制最主要的就是加强旁站监理,这是监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次是加强土方施工质量控制。事后质量控制要求监理对工程中的每一道工序进行巡视、旁站、抽样和检查,确保质量误差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并及时做好资料整理工作并对工程质量作出综合评价。
4、各司其职,保障工程质量和效率
进行监理工作时首先要对责任、权利和义务进行分配,各司其职。在实际的工作中只有让工作人员明确自身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才能使监理人员积极工作。从而在实施监理活动时做好预防工作,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生,从而保障工程的质量和效率。监理人员在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工程的质量、进度与投资之间的关系,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处理好质量、投资和进度之间是统一的关系。其次,要按照合同中的规定对工程的工期目标进行控制。当下,很多企业往往侧重于工程的进度和效益,从而忽视了质量的重要性。质量、进度和效益之间是密不可分的。我们知道,如果工程的质量不达标就要返工,在返工的过程中会对工程的进度和效益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出现和发生问题后各方相互推卸责任。
5、及时准确验收监理
首先要求承包商进行质量检查,使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并使其认识到其应对工程质量负第一位的责任。在承包商自查之后,监理应该及时准确地进行全面验收,给予正确的评价。根据工程需要确定验收小组,评定项目落实到人,责任也落实到人,公平、公开、公正地对每个项目进行验收,进而做出正确的评价。一旦发现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监理应该通知业主及承包商,进行三方会谈,确定责任人,并要求承包商提出整改方案。
结束语
公路工程监理企业的监理工作要不断的健康化、规范化发展,否则受到损害的还是监理企业本身,混乱无序和受到干预过多的监理工作只会引发更麻烦的问题,所以建设、施工、监理各单位及公路建设行业的各方而都要加人对监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快完善监理工作方而的各项法律法规。通过对公路监理企业中各种问题与对策的讨論与分析。希望对监理行业的规范化发展起到一定程度的指导作用。
参考文献
[1]李红星.关于公路工程中的工程监理问题研究[J].民营科技,2012.7.
[2]姚子波.简析当前公路监理中存在的问题[J].黑龙江交通科技,2011.5.
[3]王磊.公路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电子制作,2013,12:268+256.
[4]工磊.地方性公路建设监理现状及对策研究[J].经济与法.2013(299) :237一239.
[5]黎杰.色议公路监理企业的成本控制策略[J].企业导报.2012(14)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