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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乐善好施”历来是中国社会备受推崇的美德。早在先秦就有救荒平粜、恤老慈幼的国家制度,明清时期的国家荒政日臻完善,尤其是清代建立了历朝最为完备和严格的救灾制度(如报灾——勘灾——核报——审户——发赈的严格流程),但受制于吏治、财政和粮食调拨能力,国家的救济往往难解急需。再者,由于官赈固有的诸多弊端,即使皇帝勤政爱民,地方大员也实心做事,然只要必经朝廷鞭长莫及的基层官僚系统经办赈务,实惠则难以真正完全及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