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给孩子的法律故事大礼包

来源 :女子世界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tmgt2009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6月是属于儿童的季节,给孩子讲一组法律故事作为礼物吧,让他们在好听的故事里成为懂法的小公民。
  
  (一)莉莉可以拒绝做亲子鉴定吗?
  
   案例:
  从小到大,莉莉一直在爸爸妈妈的争吵中生活,每次争吵之后,爸爸都会莫名其妙地往莉莉身上撒气。渐渐地,莉莉终于知道爸爸为何对她不好了,因为他一直怀疑莉莉不是自己亲生的!
  在莉莉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爸爸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妈妈离婚。对于这件事,莉莉早就有了思想准备,可令她未曾想到的是,在法庭上,爸爸坚决要求去做亲子鉴定。妈妈起初说什么也不同意,后来经不住爸爸的一再要求,也就同意了。可莉莉实在不愿意去,她怕自己会成为一个没有爸爸的野孩子,怕遭到同学们的耻笑。
  可爸爸要做亲子鉴定的决心似乎铁定了,莉莉无论怎么哀求和哭闹都不能改变爸爸的决定,莉莉很无助。那么,莉莉真的必须去做亲子鉴定吗?
  
  说法律:
  莉莉可以拒绝做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关系到孩子父母、子女和许多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不能说做就做。如果父母都同意做亲子鉴定,一般应当予以准许;但是,如果只是父母一方要求,或者子女已经超过3周岁的,则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
  莉莉已经是一名小学生了,做亲子鉴定会严重影响她的学习和生活,而且鉴定的结果很有可能会将她置于一种非常尴尬的境地,这对她将来的健康成长十分不利。因此,莉莉可以拒绝去做亲子鉴定,法院当然也应当充分考虑莉莉的意见。
  
   相关法律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节录):
  “对要求做亲子鉴定的案件,应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进团结和防止矛盾激化出发,区别情况,慎重对待。”
  
  (二)豆豆受人教唆做坏事由谁担责?
  
  案例:
  9岁的豆豆在放学的途中看到有人在路边卖小金鱼,就停下来观看。卖鱼的叔叔见豆豆感兴趣,就问他想不想要,豆豆点点头,可他身上没钱购买。
  那位叔叔告诉豆豆,只要他将自己旁边的一只鱼篓子踩扁后扔到路边的垃圾筒里去,就送他两条小金鱼。豆豆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他立即去将那只鱼篓子踩扁扔进了垃圾筒。那位叔叔很爽快地将两条小金鱼送给了豆豆。
  正在这时,一位老大爷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原来,他是那只鱼篓的主人,那位卖金鱼的叔叔嫌他在身边影响自己的生意,才唆使豆豆做的。那位老大爷拉住豆豆,非得让他赔偿。豆豆感到很委屈。
  那么,豆豆到底要不要赔偿卖鱼老大爷的篓子呢?
  
   说法律:
  卖鱼老大爷的篓子不应当由豆豆来赔偿。
  我国法律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而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教唆、帮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主要民事责任。
  豆豆未满10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那位卖鱼的叔叔哄骗和教唆而将那位老大爷的鱼篓扔进垃圾桶,因此造成的后果应当由教唆者承担。
  
   相关法律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8条规定: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教唆、帮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主要民事责任。”
  
  (三)妈妈有权将阿龙的小金龙送人吗?
  
   案例:
  阿龙有一只金龙,是舅舅送给他的9岁生日礼物。阿龙常常向同学们描述这只小金龙,惹得许多同学都想见识一下小金龙。在同学们的再三要求之下,阿龙答应带同学们到自己家里看。
  到家后,阿龙请妈妈将小金龙拿出来,因为小金龙一直都由妈妈保管着。可妈妈却告诉阿龙,她已经将这只小金龙作为礼物送给她领导的孩子了。同学们都认为阿龙一直是在吹牛,他在同学们面前丢尽了面子。
  将同学们送走后,阿龙生气地责问妈妈,为何不经他的允许就将自己的礼物送人?阿龙的话令妈妈很生气,她说舅舅送给阿龙的礼物属于家庭所有,自己当然有权将这只小金龙送人了。
  妈妈真的有权将阿龙的小金龙送人吗?
  
  说法律:
  妈妈的行为已经侵害了阿龙的财产所有权。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未成年人同样享有财产所有权。我国法律规定,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定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
  小金龙属于阿龙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妈妈在没有征得阿龙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将它送人。
  
   相关法律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9条规定:
  “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定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
  责编/张立平 laomalp820114@163.com
其他文献
我长得很对不起观众,却娶了个如花似玉的媳妇。如此阴差阳错的婚配,相信见多识广的朋友们也不觉得稀奇。  刚开始和媳妇拍拖时,估计媳妇对我的丑是早有研究和心理准备的。她昂首挺胸在前面走,我却竖着衣领缩在后面。见到熟人,她手一摊就介绍说:“这是我男朋友。”当人细瞧我,瞧到有点失望时,她赶紧笑眯眯补充说:“人挺好的,就是有点丑。”说破了,也就没啥了。人家就点头,反而再瞧一下,认定我丑得有内容,皮肉里说不定
期刊
她4岁的时候就开始明白,自己和别的孩子不一样。她的父亲是个干瘪瘦小只有一只手臂的男人,母亲是个流着鼻涕满村跑的痴呆女人。她听邻居讲,父亲是个孤儿,在工地上被机器绞去了一只胳膊。父亲一直到35岁还没有讨到媳妇。那年,父亲在城里为姥爷的新房装修,姥爷三个儿子两个女儿,那4个孩子个个聪明能干,只有最小的女儿又呆又傻。姥爷看父亲老实靠得住,就把傻闺女给了他。  父亲是个沉默孤僻的男人,他早早地教会她洗衣做
期刊
这个题目然让我有些胆虚。书是什么?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经验积累的精华,是知识传播的工具,是启蒙思想统领精神的旗帜!  而我,却觉得女人是书。  女人是书,更多的时候是以画报啊,诗词啊,小说啊,论文啊等的形式出现的。  先说画报:简单明了,赏心悦目,不需花费心思,便能一目了然,读的通通透透而且绚丽多彩。这像大部分简单的女人。女人可以不漂亮不聪明,但是不可以不美化自己,不可以不修饰自己。女人爱美是天
期刊
我和丈夫都是工薪阶层,月收入两千五百多元,有一个读大学的女儿, 生活并不算宽裕,可是在文化消费方面却舍得投资。 我觉得建立起小康生活所应有的文化消费观念,既可以丰富生活,又可以提高生活品位。  寒窗苦读十数载,给我们带来的“副作用”就是喜欢看书。 看到自己喜欢的书时,就想把它买回家来“据”为己有,慢慢地品读。前些年工资不高, 而书价却扶摇直上,我们只能望书兴叹。于是我和丈夫商定, 每月从工资里拿出
期刊
安宁是初春原野上被风托起的第一只纸鸢,是春光吻住的第一枚花蕾,是渍满水痕的墙角漫起的又一层新苔,是柔媚的花瓣次第绽放。  曙光初露的清晨,安宁是那一声童年起就熟悉的悠长的叫卖。暮色里,安宁是房舍上按时飘荡的炊烟。月光如水的院落,安宁是簌簌落下,幽香满襟的枣花。昏黄的灯下,安宁是与家人团坐,把粗茶淡饭吃出的香甜。  《说文解字》中记载:古体的“安”字,像一个女子坐在家中。女子坐在家中,表示不受流离之
期刊
编者按:  因为情人给不了周小琴婚姻,于是,周小琴的家人急了,周小琴也急了。她急切地需要正常的生活,需要婚姻、家庭才能带来的稳定感和安全感。于是,她选择了很有发展前途的律师王浩。因为身为同乡的前女友给不了来自乡下的王浩在城市里的归属感,王浩放弃了相处两年多的感情,选择了各方面“性价比”都十分良好的周小琴。  是的,我们身处一个现实的社会,我们就是这样现实的人,于是我们选择了彼此。但,现实主义婚姻究
期刊
虽然会有一段快乐的同行,但最终都会回到各自的生活轨道中。真爱,怎么会在路上相逢?    渴望一段激情之恋    我和丈夫曾峰是大学同学,我们都是对方的初恋。毕业后,他进了一所科研机构,我到一家杂志做编辑,然后是水到渠成的结婚、生子。我的幸福波澜不惊,曾让很多劳燕分飞,感情生活一波三折的同学羡慕不已,我也曾一度自得于这种真实、平稳的生活。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心态发生了一些变化——我开始厌烦这
期刊
喜逢春节稿件沾着喜气扎堆来    中国联通杯“我爱我家”征文及摄影主题活动正式开场后,恰逢中国传统的节日——春节。七天长假里,人们不仅共享团圆亲情,还在喜悦的同时共同做着自己认为最有意义的事情。有的作者就在这春节里,全家一起给我们投稿,用各自在家庭里的角色说着家里的开心事,那种和谐的幸福跃然纸上。有的作者把春节期间走亲串友的亲情故事也写成文章传来,字里行间,处处洋溢着节日的气氛和浓得化不开的亲情。
期刊
为要抚养权,慈爱母亲隐瞒了一个孩子    1993年3月,经人介绍,24岁的尚小凤与邻村男青年祝家顺相识并结婚。祝家顺会电器维修,在郑州市二七区开了个电器维修部,尚小凤在家侍候公婆,料理家务,夫妻俩虽然感情一般,生活倒也平静。  次年6月,他们的大儿子祝小森降生了。当时尚小凤也到了郑州,和丈夫栖身在一间租来的民房里。儿子出生后,祝家顺没给孩子报户口,劝尚小凤抓紧时间再生一个一起报双胞胎。11个月后
期刊
一个不满周岁就永失父爱的男孩,一直以来和母亲相依为命。两年前,母亲寻到了去国外经商的机会,于是,她忍痛暂离儿子,去了莫斯科发展。就在母子即将苦尽甘来的时候,一场惊天大祸让男孩一下子坠入了无底深渊。原来,男孩的母亲因一次拉皮美容手术变成了植物人。  苦尽甘来,却惊闻母亲美容变成植物人  郎明1990年6月出生在哈尔滨市一个普通家庭。在他还不到一周岁时,父母就因性格不和离婚了,他跟随妈妈郎睬芸生活。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