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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将分析了跨国公司滥用内部转移价格对我国经济的不利影响,并就如何防范跨国公司滥用内部价格转移的对策进行了探讨,为各级政府制定相应政策给予更多启示。
关键词 跨国公司 内部转移价格 不利影响 对策
一、跨国公司内部转移价格内涵
转移价格是指跨国公司内部、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约定的出口和采购商品、劳务和技术时所规定的价格。该价格在一定程度上不受市场供求关系法则的影响,它不是独立各方在公开市场按“独立竞争”原则确定的价格,而是根据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目标和谋求最大限度利润的目的,由总公司上层决策者确定的。跨国公司通过转移价格影响或控制子公司成本和利润,其主要方式有:
(一)控制商品进出口价格
在跨国公司转移价格运用中,货物购销占有重要地位。在涉及原材料,燃料、霉部件、半成品及产成品的内部交易活动中,跨国公司采用“高进低出”或“低进高出”的手段,将利润在关联企业之间转移。转出利润的一方面高价支付货款,低价售出商品;采用这种方法,可将利润从高税地区转入低税地区。
(二)控制固定资产出售价格和使用年限
有些跨国公司的大型设备等固定资产是由内部相互提供的。跨国公司认为变换固定资产价格及其使用年限,既可以影响企业的股权份额,也可以影响子公司折旧费的分摊,进而改变当期产品成本,从而影响关联企业的利润分配。
(三)控制内部资金融通的利率
跨国公司关联企业之间经常进行各种方式的资金融通,借贷是最常见的方式。关联企业的资金借贷,其利率具有很大的灵活性。跨国公司往往利用转移价格认为控制借贷利率,从而影响关联企业的经营成本,达到转移价格的目的。
(四)控制无形资产使用费标准
跨国公司经常向子公司提供专有技术,商标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而这类无形资产的价值却很难准确估算。跨国公司在关联企业之间进行无形资产转让时,任意规定价格,从而实现其控制关联企业成本,转移利润的目的。
二、跨国公司滥用转移价格的危害分析
通过转移价格,跨国公司控制着分布于世界各地的子公司,使这些子公司服从于其全球战略目标,并保证跨国公司本体获得最大限度的利润。跨国公司利用转移价格达到自身目的的同时,也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产生了一系列不利影响。通过转移价格、跨国公司达到转移公司利润、资金、减轻税负、规避政治及外汇风险等目的,实现跨国公司整体利益的最大化。但跨国公司转移价格的运用损害了大多数东道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利益。跨国公司在华使用转移价格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降低了投资的关联效益
外商投资企业分为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跨国公司则是外商投资企业的主体。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占外商投资企业的70%左右,因此,中方合作企业的收益就成为衡量引进外资是否成功的重要因素。在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虽然利润是中外双方分享,但由于火多数企业的话语权和核心技术都掌握在外商手里,导致外商可以轻易的利用内部转移价格来使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利润减少甚至出现零利润或亏损,从而中方企业利润分成减少或者没有利润,也就谈不上进一步的发展。
(二)损害了国家税收收益
我国的跨国公司投资企业主要分布在沿海的开放城市,可以享受程度不等的优惠税率。税率水平与其他国家相比并不算高,但仍然高于百慕大等避税地的实际税负。因此,许多跨国公司投资的企业利用转移价格高进低出,将中国子公司的所得利润转移出去。其结果是跨国公司在我国的应税所得大大减少,严重损害了我国的税收利益。跨国公司在华逃税的一个突出表现是跨国公司的产值与所缴纳的税款不成正比。根据厦门市政2004年统计显示,当地国有与民营企业产值合计仅占当地国民总产值的16%,而税收贡献却占地方财政收入的56%。而厦门市的跨国公司的产值占当地国民生产总值的绝大部分,税收贡献却连一半也不到。这里固然有跨国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率比国有和民营企业低的原因,但最主要的原因在于跨国公司通过使用内部转移价格“高进低出”等手段人为的减少利润。据有关部门统计数字表明,我国境内跨国公司亏损面高达40%以上,有些地区甚至达75%。有数据表明,跨国公司在中国平均亏损达51%~55%,年亏损金额逾1200亿元。
(三)影响我国的宏观调控
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财政政策,而税收制度是其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一方面,通过税收制度可以调整资源在不同产业部门问的配置,引导资源流向国家鼓励的产业,如对国家鼓励的高新技术产业采用较低的所得税率;另一方面,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它还可以调节收入分配的过程。跨国公司利用转移价格转移利润,偷逃税款,使实际税率低于名义税率,甚至与国家对鼓励行业的税率大致相当,因此降低了资源流向鼓励行业的热情,使产业结构调整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收入分配是指收入在个人与集体,内资与外资之间的分配,显然,跨国公司的偷逃税款使收入更多的流向了外资,也加大了收入分配的差距。
(四)使我国国际收支恶化
跨国公司“高进低出”的转移价格严重恶化了我国的国际收支状况。一方面,转移价格的使用可使外商整体利润增加,从而驱动外商大量进口国内可以生产的投入品,这将导致我国国际收支商品进口增加,经常项目流出。另一方面,在跨国公司向国外的关联企业购入相同数量的产品、劳务、技术等或出售相同数量的产品的情况下,高进低出的转移价格将导致我国商品进口的增加,商品出口的减少,从而进一步恶化我国国际收支。
根据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数据,我国每年因跨国公司转移利润的行为而流失的税收收入可能高达300亿元,换言之,跨国公司每年通过内部转移价格转移的利润超过1000亿元,而2003年和2004年中国的贸易顺差也不过254亿美元和320亿美元,由此可见跨国公司转移利润对我国国际收支的影响程度。
(五)损害竞争的公平性
跨国公司内部转移价格具有非市场性。而跨国公司的所有经营策略(包括内部转移价格)都是为它的全球战略服务的。跨国公司有时为了占领市场,打压竞争对手,会制定较低的内部转移价格,使子公司能以低于正常价格甚至生产成本的价格来销售产品。这种行为通常称为“掠夺性定价”或“低价倾销”。
表面上,这种行为似乎没给消费者带来危害,反而使消费者得益,但实际上这种行为是一种严重危害市场竞争的行为,会给同类企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者威胁,阻碍或威胁竞争对手的生存和发展。同时还会使购买者对其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与商业道德产生误解。并且,一旦他们达到了挤垮竞争对手,独占市场的目的之后,他们就会人幅提高产品价格,而消费者此时已没有选择的余地。如微软公司为了剿灭我国国产的WPS97,在WPS97发布前夕,推出了97元超低价的WORD97版本,就是典型的不正当竞争的例子。
关键词 跨国公司 内部转移价格 不利影响 对策
一、跨国公司内部转移价格内涵
转移价格是指跨国公司内部、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约定的出口和采购商品、劳务和技术时所规定的价格。该价格在一定程度上不受市场供求关系法则的影响,它不是独立各方在公开市场按“独立竞争”原则确定的价格,而是根据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目标和谋求最大限度利润的目的,由总公司上层决策者确定的。跨国公司通过转移价格影响或控制子公司成本和利润,其主要方式有:
(一)控制商品进出口价格
在跨国公司转移价格运用中,货物购销占有重要地位。在涉及原材料,燃料、霉部件、半成品及产成品的内部交易活动中,跨国公司采用“高进低出”或“低进高出”的手段,将利润在关联企业之间转移。转出利润的一方面高价支付货款,低价售出商品;采用这种方法,可将利润从高税地区转入低税地区。
(二)控制固定资产出售价格和使用年限
有些跨国公司的大型设备等固定资产是由内部相互提供的。跨国公司认为变换固定资产价格及其使用年限,既可以影响企业的股权份额,也可以影响子公司折旧费的分摊,进而改变当期产品成本,从而影响关联企业的利润分配。
(三)控制内部资金融通的利率
跨国公司关联企业之间经常进行各种方式的资金融通,借贷是最常见的方式。关联企业的资金借贷,其利率具有很大的灵活性。跨国公司往往利用转移价格认为控制借贷利率,从而影响关联企业的经营成本,达到转移价格的目的。
(四)控制无形资产使用费标准
跨国公司经常向子公司提供专有技术,商标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而这类无形资产的价值却很难准确估算。跨国公司在关联企业之间进行无形资产转让时,任意规定价格,从而实现其控制关联企业成本,转移利润的目的。
二、跨国公司滥用转移价格的危害分析
通过转移价格,跨国公司控制着分布于世界各地的子公司,使这些子公司服从于其全球战略目标,并保证跨国公司本体获得最大限度的利润。跨国公司利用转移价格达到自身目的的同时,也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产生了一系列不利影响。通过转移价格、跨国公司达到转移公司利润、资金、减轻税负、规避政治及外汇风险等目的,实现跨国公司整体利益的最大化。但跨国公司转移价格的运用损害了大多数东道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利益。跨国公司在华使用转移价格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降低了投资的关联效益
外商投资企业分为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跨国公司则是外商投资企业的主体。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占外商投资企业的70%左右,因此,中方合作企业的收益就成为衡量引进外资是否成功的重要因素。在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虽然利润是中外双方分享,但由于火多数企业的话语权和核心技术都掌握在外商手里,导致外商可以轻易的利用内部转移价格来使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利润减少甚至出现零利润或亏损,从而中方企业利润分成减少或者没有利润,也就谈不上进一步的发展。
(二)损害了国家税收收益
我国的跨国公司投资企业主要分布在沿海的开放城市,可以享受程度不等的优惠税率。税率水平与其他国家相比并不算高,但仍然高于百慕大等避税地的实际税负。因此,许多跨国公司投资的企业利用转移价格高进低出,将中国子公司的所得利润转移出去。其结果是跨国公司在我国的应税所得大大减少,严重损害了我国的税收利益。跨国公司在华逃税的一个突出表现是跨国公司的产值与所缴纳的税款不成正比。根据厦门市政2004年统计显示,当地国有与民营企业产值合计仅占当地国民总产值的16%,而税收贡献却占地方财政收入的56%。而厦门市的跨国公司的产值占当地国民生产总值的绝大部分,税收贡献却连一半也不到。这里固然有跨国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率比国有和民营企业低的原因,但最主要的原因在于跨国公司通过使用内部转移价格“高进低出”等手段人为的减少利润。据有关部门统计数字表明,我国境内跨国公司亏损面高达40%以上,有些地区甚至达75%。有数据表明,跨国公司在中国平均亏损达51%~55%,年亏损金额逾1200亿元。
(三)影响我国的宏观调控
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财政政策,而税收制度是其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一方面,通过税收制度可以调整资源在不同产业部门问的配置,引导资源流向国家鼓励的产业,如对国家鼓励的高新技术产业采用较低的所得税率;另一方面,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它还可以调节收入分配的过程。跨国公司利用转移价格转移利润,偷逃税款,使实际税率低于名义税率,甚至与国家对鼓励行业的税率大致相当,因此降低了资源流向鼓励行业的热情,使产业结构调整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收入分配是指收入在个人与集体,内资与外资之间的分配,显然,跨国公司的偷逃税款使收入更多的流向了外资,也加大了收入分配的差距。
(四)使我国国际收支恶化
跨国公司“高进低出”的转移价格严重恶化了我国的国际收支状况。一方面,转移价格的使用可使外商整体利润增加,从而驱动外商大量进口国内可以生产的投入品,这将导致我国国际收支商品进口增加,经常项目流出。另一方面,在跨国公司向国外的关联企业购入相同数量的产品、劳务、技术等或出售相同数量的产品的情况下,高进低出的转移价格将导致我国商品进口的增加,商品出口的减少,从而进一步恶化我国国际收支。
根据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数据,我国每年因跨国公司转移利润的行为而流失的税收收入可能高达300亿元,换言之,跨国公司每年通过内部转移价格转移的利润超过1000亿元,而2003年和2004年中国的贸易顺差也不过254亿美元和320亿美元,由此可见跨国公司转移利润对我国国际收支的影响程度。
(五)损害竞争的公平性
跨国公司内部转移价格具有非市场性。而跨国公司的所有经营策略(包括内部转移价格)都是为它的全球战略服务的。跨国公司有时为了占领市场,打压竞争对手,会制定较低的内部转移价格,使子公司能以低于正常价格甚至生产成本的价格来销售产品。这种行为通常称为“掠夺性定价”或“低价倾销”。
表面上,这种行为似乎没给消费者带来危害,反而使消费者得益,但实际上这种行为是一种严重危害市场竞争的行为,会给同类企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者威胁,阻碍或威胁竞争对手的生存和发展。同时还会使购买者对其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与商业道德产生误解。并且,一旦他们达到了挤垮竞争对手,独占市场的目的之后,他们就会人幅提高产品价格,而消费者此时已没有选择的余地。如微软公司为了剿灭我国国产的WPS97,在WPS97发布前夕,推出了97元超低价的WORD97版本,就是典型的不正当竞争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