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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X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7597(2010)0420120-01
1 南四湖及滨湖地区水利发展现状
1.1 自然情况
南四湖滨湖涝洼区位于南四湖周边36.79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等高线以下的地区,规划治理面积1243.47km2,最低地面高程33.29m。沿湖34.79m等高线以下地区土地常年承受湖、河侧渗影响,地下水常年在地面以下0.2-0.3m,严重的在地上积水0.1-0.2m,地表水和地下水基本失去了自排条件,因此形成了该区以提排为主的除涝方式。
南四湖流域的降水主要受季风环流的影响,随季节变化明显,夏季太平洋高压暖流向北扩展,降水显著增多,因此年内降水具有夏季降水集中、强度大、历时长、范围广且可连续发生,地域分配上呈由南至北递减的特点。多年平均降水量695.2mm,年降水日数74天。历年最大年降水量1191mm,出现在1964年;最小值1988年为356mm。降水年际变率大,常引起连涝连旱;降雨量在年内分配也不均,表现出明显的季节性,夏季降雨集中且多为暴雨,一般6-9月份降雨占全年降雨量的70%以上,汛期又集中在7、8两月份的几次暴雨中,年内变率大,往往造成流域内春旱夏涝,秋后又旱的灾害规律。
滨湖地区地势低洼,由于降雨年际分配不均,连涝连旱不断出现。涝时土地常年受南四湖汛期洪水位(34.79~36.79m)和非汛期蓄水位(33.99m)的影响,地表水和地下水均失去自排条件,渍涝灾害严重,严重影响沿湖群众的生产、生活。
滨湖地区农业种植单一,种植面积133.2万亩,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为37.2万亩,传统农业种植面积为96万亩。
南四湖流域矿藏资源丰富,特别是煤炭资源分布面大,储量多,且煤种齐全,埋藏集中,煤质好,便于大规模开采,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之一。
1.2 工程情况
经过多年的规划与治理,南四湖先后兴建了二级坝枢纽,韩庄枢纽,对湖腰进行了扩大,开挖了西股引河,治理行洪道韩庄运河、修建了湖渔民居住的庄台,修筑了湖东堤,加固了湖西堤,使南四湖提高了防洪标准。南四湖滨湖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排灌系统。滨湖排涝排渗区,建立了一系列的排灌圩区,利用抽水站将涝水提排至外河。但经过数十年的运行,河道淤积,建筑物老化,加之管理不善,已不能发挥工程应有的功能。工程现状与经济的飞速发展极不相称,亟需治理。
2 目前存在问题
1)洼地河道现状排洪排涝能力低。洼地治理范围内的多数河道大都治理于上世纪50~70年代,有的甚至未经过治理,河道淤积严重,排水能力严重不足。目前绝大部分河道的排涝能力仅相当于5年一遇设计流量的30~50%左右。
2)局部堤防标准低、质量差,堤防防洪标准不足10年一遇,防洪能力有待提高。
3)排水系统破坏严重,亟待完善。大多数排水系统中干、支沟河槽淤积,堤防矮小;斗、农沟破坏严重,甚至消失;排水站等建筑物超期服役,带病运转,排涝系统功能大大降低。加之洼地地势低,而外河水位常常较高,导致当地降雨形成的内水无法外排,常形成关门淹。
4)面上配套工程尚未完善,影响除涝灌溉骨干工程的作用发挥。
5)洼区内的建筑物大都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跨河生产桥、拦河节制闸工程建设标准大多数是按所在河道的原设计标准修建的,不满足河道和干沟本规划标准下的规模要求,出现阻水;沿河抽水站、涵洞工程多为砖石结构,经几十年的运行,由于管理不善破损严重,有些已报废,降低或失去了防洪排涝能力,机电设备年久失修,提排能力严重不足仅为本规划排涝标准的50%左右。
6)工程管理设施落后。在工情、灾情信息采集方面,信息的标准化程度低,信息报送、传递手段落后,时效性差,管理困难,对防洪调度和抗灾救灾工作极为不利。
7)中小型河流杂草丛生,堤防剥蚀严重甚至消失,有的河道已湮灭。工程现状与经济的飞速发展极不相称,亟需治理。
8)南水北调工程实施后,湖内持续高水位,使得滨湖地区渗水加大,增加了湖东湖西排渗费用。
9)湖内庄台建成已有10多年历史,历经多年雨水冲刷,破坏严重,每年的防汛和防凌工作压力很大。
10)由于煤矿采煤,造成大批的塌陷区,破坏了原有河道及已经建成的排灌体系。
3 滨湖区涝洼地综合治理的建议
南四湖和涝洼地治理应坚持“以人为本”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将易涝地区治理与水资源利用,国土开发与整治,生产交通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根据河道的现状情况,综合考虑河道的防洪标准、排涝标准,并兼顾灌溉,采取疏挖河道和加固修筑堤防等措施,来满足排涝区排涝防洪标准。建议可采取以下措施:
1)对现有排水干沟按规划标准进行清淤或扩挖,对涝水无法排除的地区,按实际需要新增排水干沟。
2)现有排灌站大部分为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修建的,须进行加固维修、改建或重建;对需提排的局部低洼地区,增设新站。
3)对现有桥、涵闸工程,按规划标准进行加固、改建或扩建;根据排涝系统整体布置,考虑群众生产和交通需要,增建新的桥、涵闸等工程。
4)大面积中小沟以下配套工程尚未完善,特别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干旱年份多,人们对田间排涝问题不重视,排涝系统非但没有完善,反而原有设施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为了发挥防洪除涝系统的整体效益,规划对中小沟以下配套工程进行治理完善。
5)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建设一批生态、观光高效农业示范区;围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目标,优化农产品结构和农业区域布局。
6)加强南四湖水资源统一管理,完善湖东湖西排涝体系和雨洪水资源的调度利用。
7)针对大片的煤矿塌陷区,做好统一规划,结合复耕修建平原水库,增加水资源利用量。
1 南四湖及滨湖地区水利发展现状
1.1 自然情况
南四湖滨湖涝洼区位于南四湖周边36.79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等高线以下的地区,规划治理面积1243.47km2,最低地面高程33.29m。沿湖34.79m等高线以下地区土地常年承受湖、河侧渗影响,地下水常年在地面以下0.2-0.3m,严重的在地上积水0.1-0.2m,地表水和地下水基本失去了自排条件,因此形成了该区以提排为主的除涝方式。
南四湖流域的降水主要受季风环流的影响,随季节变化明显,夏季太平洋高压暖流向北扩展,降水显著增多,因此年内降水具有夏季降水集中、强度大、历时长、范围广且可连续发生,地域分配上呈由南至北递减的特点。多年平均降水量695.2mm,年降水日数74天。历年最大年降水量1191mm,出现在1964年;最小值1988年为356mm。降水年际变率大,常引起连涝连旱;降雨量在年内分配也不均,表现出明显的季节性,夏季降雨集中且多为暴雨,一般6-9月份降雨占全年降雨量的70%以上,汛期又集中在7、8两月份的几次暴雨中,年内变率大,往往造成流域内春旱夏涝,秋后又旱的灾害规律。
滨湖地区地势低洼,由于降雨年际分配不均,连涝连旱不断出现。涝时土地常年受南四湖汛期洪水位(34.79~36.79m)和非汛期蓄水位(33.99m)的影响,地表水和地下水均失去自排条件,渍涝灾害严重,严重影响沿湖群众的生产、生活。
滨湖地区农业种植单一,种植面积133.2万亩,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为37.2万亩,传统农业种植面积为96万亩。
南四湖流域矿藏资源丰富,特别是煤炭资源分布面大,储量多,且煤种齐全,埋藏集中,煤质好,便于大规模开采,是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之一。
1.2 工程情况
经过多年的规划与治理,南四湖先后兴建了二级坝枢纽,韩庄枢纽,对湖腰进行了扩大,开挖了西股引河,治理行洪道韩庄运河、修建了湖渔民居住的庄台,修筑了湖东堤,加固了湖西堤,使南四湖提高了防洪标准。南四湖滨湖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排灌系统。滨湖排涝排渗区,建立了一系列的排灌圩区,利用抽水站将涝水提排至外河。但经过数十年的运行,河道淤积,建筑物老化,加之管理不善,已不能发挥工程应有的功能。工程现状与经济的飞速发展极不相称,亟需治理。
2 目前存在问题
1)洼地河道现状排洪排涝能力低。洼地治理范围内的多数河道大都治理于上世纪50~70年代,有的甚至未经过治理,河道淤积严重,排水能力严重不足。目前绝大部分河道的排涝能力仅相当于5年一遇设计流量的30~50%左右。
2)局部堤防标准低、质量差,堤防防洪标准不足10年一遇,防洪能力有待提高。
3)排水系统破坏严重,亟待完善。大多数排水系统中干、支沟河槽淤积,堤防矮小;斗、农沟破坏严重,甚至消失;排水站等建筑物超期服役,带病运转,排涝系统功能大大降低。加之洼地地势低,而外河水位常常较高,导致当地降雨形成的内水无法外排,常形成关门淹。
4)面上配套工程尚未完善,影响除涝灌溉骨干工程的作用发挥。
5)洼区内的建筑物大都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跨河生产桥、拦河节制闸工程建设标准大多数是按所在河道的原设计标准修建的,不满足河道和干沟本规划标准下的规模要求,出现阻水;沿河抽水站、涵洞工程多为砖石结构,经几十年的运行,由于管理不善破损严重,有些已报废,降低或失去了防洪排涝能力,机电设备年久失修,提排能力严重不足仅为本规划排涝标准的50%左右。
6)工程管理设施落后。在工情、灾情信息采集方面,信息的标准化程度低,信息报送、传递手段落后,时效性差,管理困难,对防洪调度和抗灾救灾工作极为不利。
7)中小型河流杂草丛生,堤防剥蚀严重甚至消失,有的河道已湮灭。工程现状与经济的飞速发展极不相称,亟需治理。
8)南水北调工程实施后,湖内持续高水位,使得滨湖地区渗水加大,增加了湖东湖西排渗费用。
9)湖内庄台建成已有10多年历史,历经多年雨水冲刷,破坏严重,每年的防汛和防凌工作压力很大。
10)由于煤矿采煤,造成大批的塌陷区,破坏了原有河道及已经建成的排灌体系。
3 滨湖区涝洼地综合治理的建议
南四湖和涝洼地治理应坚持“以人为本”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将易涝地区治理与水资源利用,国土开发与整治,生产交通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根据河道的现状情况,综合考虑河道的防洪标准、排涝标准,并兼顾灌溉,采取疏挖河道和加固修筑堤防等措施,来满足排涝区排涝防洪标准。建议可采取以下措施:
1)对现有排水干沟按规划标准进行清淤或扩挖,对涝水无法排除的地区,按实际需要新增排水干沟。
2)现有排灌站大部分为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修建的,须进行加固维修、改建或重建;对需提排的局部低洼地区,增设新站。
3)对现有桥、涵闸工程,按规划标准进行加固、改建或扩建;根据排涝系统整体布置,考虑群众生产和交通需要,增建新的桥、涵闸等工程。
4)大面积中小沟以下配套工程尚未完善,特别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干旱年份多,人们对田间排涝问题不重视,排涝系统非但没有完善,反而原有设施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为了发挥防洪除涝系统的整体效益,规划对中小沟以下配套工程进行治理完善。
5)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建设一批生态、观光高效农业示范区;围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目标,优化农产品结构和农业区域布局。
6)加强南四湖水资源统一管理,完善湖东湖西排涝体系和雨洪水资源的调度利用。
7)针对大片的煤矿塌陷区,做好统一规划,结合复耕修建平原水库,增加水资源利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