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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当代社会已经从生产社会进入到了消费社会,消费社会在全球范围的形成经历了一个萌芽于欧洲、发端发展于美国、最后拓展至全球的过程。消费社会的运行机制包含了两条基本的逻辑主线,从生产主导向消费主导的转变,从使用价值主导向符号价值主导的转变。
[关键词] 消费社会 消费主导 符号价值
当代社会已经进入消费社会,这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所谓消费社会,是指消费成为社会运行的主导因素,它包括两个基本的层面,其一,消费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其二,消费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并且成为人们在社会交往过程的一种建构性行动。正如美国学者詹明信所言:消费社会这个概念不只用来描述一种特定的风格,它也作为一个时期的概念,把文化上出现的新的方式、特点与一种新的社会生活和新的经济秩序联系起来。
消费社会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消费行为存在于各个历史时期,甚至可以说,有人的存在,就有消费行为。但是这种满足于人们生存生理需要的消费行为,并不是消费社会意义上的消费。只有在满足了人们基本生存需要之后所进行的消费,才具有建构性的内涵,因为这种消费具有确认与体现社会身份的功能。因而,消费社会是发端于特定阶层的消费行为的。桑巴特讨论了在资本主义发展早期,欧洲贵族对奢侈品的消费是如何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的。“炫耀性”是现代消费的一个突出特征,消费社会正是萌芽与欧洲贵族对奢侈品的这种“炫耀性消费”,但是这种“炫耀性消费”在欧洲并没有扩展到其他社会阶层,进而形成大众消费社会。新教精神强调勤俭节约的品质,这种品质培养出的私营企业、手工作坊主等阶层并没有把获得大量财富消费出去,而是当做“上帝的荣耀”的积累了起来这种“禁欲主义”的精神,扼杀了消费社会在欧洲的萌芽。直到工业革命后的美国,20世纪初福特主义生产方式的诞生与推广,当代意义上的大众消费社会开始在美国形成。20世纪20年代以后,大众消费主义在美国社会居于支配地位。消费主义的生活方式在美国形成以后迅速向外蔓延,欧洲工业化国家反而受到美国的发展模式的影响逐步过渡到了现代大众消费社会。二战以后,大众消费主义成为资本主义的主导价值观,并且随着全球化浪潮的席卷了众多发展中国家,在工业化的过程中,不断的向消费社会过渡。从总体上说,消费社会的形成大致经历了一个萌芽于欧洲、发端发展于美国、最后蔓延至全球的过程。
通过考察消费社会的运行机制,我们可以发现对消费社会的界定,可以基本等同于后工业社会、后现代社会等概念,它与传统社会的主要区别在于,消费社会的运作过程包含了两条基本的逻辑主线,其一是从生产主导型社会向消费主导型社会的转变,其二是从使用价值主导逻辑向符号价值主导逻辑的转变。
传统的农业社会与工业社会都是典型的生产主导型社会,生产是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消费是从属于生产的次要经济活动,主要是为了生产和生活需要而消耗物質产品的一种行为。消费只是生产的手段,而非生活的目的。农业社会与工业社会是物质财富相对匮乏的社会发展阶段,因而消费品的数量与质量一般主要用于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生产才是经济与社会生活中的主轴,需要的是不断改善的物质生产条件和不断更新的机器设备,以及以工作成就为成就动机的高素质生产人员。进入到后现代消费主义社会之后,生产的主导地位逐渐让位于消费,消费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消费不再被看成是生产的附庸、生产的手段,消费本身就已经成为社会生活的目的本身。正如丹尼尔·贝尔所说,消费社会“不是设法以工作或财产而是以物质占有的地位标志和鼓励享乐来证明自身的正确”。鼓励与倡导消费成为消费社会中社会生产的主要动力和目标。如果说,生产社会的主导社会观念是禁欲、节俭、勤劳等,那么消费社会取而代之的是开放、时尚、享受的主导社会价值。消费社会是生产社会的一种自然的延续与必然的发展结果,是社会发展的一个崭新的阶段,正如消费社会理论家波德里亚所说,“关于消费的一切意识形态都让我们相信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纪元”。
消费社会运行的另一条逻辑主线,从使用价值主导逻辑向符号价值主导逻辑的转变,是以生产主导型社会向消费主导型社会的转变为前提的。按照传统经济学的观点来看,商品的有用性主要体现在其“使用价值”之中,即能够直接满足人们的需要,这也是生产社会衍生出的关于商品或“物”的观念。而在消费社会条件下,商品或物除了具有“使用价值”以外,还具有“符号价值”。波德里亚认为,物必须成为符号, 才能成为被消费的物。商品具有“物的价值” 与“符号价值”双重属性。商品的“物的价值”是由商品所具有的品质、功能等所体现出来的价值, 它为消费者提供了有用性的价值;同时,商品还具有“符号价值”, 这是由商品的设计、包装、广告、品牌以及企业形象等因素所体现出来的价值,这些形成了商品的意象,成为消费者感性的选择对象,换句话说,是形成了一种附加价值。传统生产型社会都是从单一的“物的价值”层面来对待商品, 而以波德里亚为代表的“符号价值”论则代表了消费社会的一种主导价值观,即在区分商品价值双重属性的基础上强调了“符号价值”层面的主导作用。物的“使用价值”逐渐退隐,“符号价值”则日益凸显;物的“使用价值”在商品消费与广告宣传中被视为一种理所当然的前提,而在生产、消费与传播的过程中,“符号价值”取代了“使用价值”成为消费社会运行机制中的主导逻辑。
参考文献:
[1](美)丹尼尔·贝尔:后工业社会的来临.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
[2](法)让·波德里亚:消费社会.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3](德)维尔纳·桑巴特:奢侈与资本主义.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
[4](美)凡勃伦:有闲阶级论.商务出版社,1964年版
[5](英)迈尔·费瑟斯通: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
[关键词] 消费社会 消费主导 符号价值
当代社会已经进入消费社会,这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所谓消费社会,是指消费成为社会运行的主导因素,它包括两个基本的层面,其一,消费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其二,消费渗透到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并且成为人们在社会交往过程的一种建构性行动。正如美国学者詹明信所言:消费社会这个概念不只用来描述一种特定的风格,它也作为一个时期的概念,把文化上出现的新的方式、特点与一种新的社会生活和新的经济秩序联系起来。
消费社会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消费行为存在于各个历史时期,甚至可以说,有人的存在,就有消费行为。但是这种满足于人们生存生理需要的消费行为,并不是消费社会意义上的消费。只有在满足了人们基本生存需要之后所进行的消费,才具有建构性的内涵,因为这种消费具有确认与体现社会身份的功能。因而,消费社会是发端于特定阶层的消费行为的。桑巴特讨论了在资本主义发展早期,欧洲贵族对奢侈品的消费是如何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的。“炫耀性”是现代消费的一个突出特征,消费社会正是萌芽与欧洲贵族对奢侈品的这种“炫耀性消费”,但是这种“炫耀性消费”在欧洲并没有扩展到其他社会阶层,进而形成大众消费社会。新教精神强调勤俭节约的品质,这种品质培养出的私营企业、手工作坊主等阶层并没有把获得大量财富消费出去,而是当做“上帝的荣耀”的积累了起来这种“禁欲主义”的精神,扼杀了消费社会在欧洲的萌芽。直到工业革命后的美国,20世纪初福特主义生产方式的诞生与推广,当代意义上的大众消费社会开始在美国形成。20世纪20年代以后,大众消费主义在美国社会居于支配地位。消费主义的生活方式在美国形成以后迅速向外蔓延,欧洲工业化国家反而受到美国的发展模式的影响逐步过渡到了现代大众消费社会。二战以后,大众消费主义成为资本主义的主导价值观,并且随着全球化浪潮的席卷了众多发展中国家,在工业化的过程中,不断的向消费社会过渡。从总体上说,消费社会的形成大致经历了一个萌芽于欧洲、发端发展于美国、最后蔓延至全球的过程。
通过考察消费社会的运行机制,我们可以发现对消费社会的界定,可以基本等同于后工业社会、后现代社会等概念,它与传统社会的主要区别在于,消费社会的运作过程包含了两条基本的逻辑主线,其一是从生产主导型社会向消费主导型社会的转变,其二是从使用价值主导逻辑向符号价值主导逻辑的转变。
传统的农业社会与工业社会都是典型的生产主导型社会,生产是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消费是从属于生产的次要经济活动,主要是为了生产和生活需要而消耗物質产品的一种行为。消费只是生产的手段,而非生活的目的。农业社会与工业社会是物质财富相对匮乏的社会发展阶段,因而消费品的数量与质量一般主要用于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生产才是经济与社会生活中的主轴,需要的是不断改善的物质生产条件和不断更新的机器设备,以及以工作成就为成就动机的高素质生产人员。进入到后现代消费主义社会之后,生产的主导地位逐渐让位于消费,消费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消费不再被看成是生产的附庸、生产的手段,消费本身就已经成为社会生活的目的本身。正如丹尼尔·贝尔所说,消费社会“不是设法以工作或财产而是以物质占有的地位标志和鼓励享乐来证明自身的正确”。鼓励与倡导消费成为消费社会中社会生产的主要动力和目标。如果说,生产社会的主导社会观念是禁欲、节俭、勤劳等,那么消费社会取而代之的是开放、时尚、享受的主导社会价值。消费社会是生产社会的一种自然的延续与必然的发展结果,是社会发展的一个崭新的阶段,正如消费社会理论家波德里亚所说,“关于消费的一切意识形态都让我们相信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纪元”。
消费社会运行的另一条逻辑主线,从使用价值主导逻辑向符号价值主导逻辑的转变,是以生产主导型社会向消费主导型社会的转变为前提的。按照传统经济学的观点来看,商品的有用性主要体现在其“使用价值”之中,即能够直接满足人们的需要,这也是生产社会衍生出的关于商品或“物”的观念。而在消费社会条件下,商品或物除了具有“使用价值”以外,还具有“符号价值”。波德里亚认为,物必须成为符号, 才能成为被消费的物。商品具有“物的价值” 与“符号价值”双重属性。商品的“物的价值”是由商品所具有的品质、功能等所体现出来的价值, 它为消费者提供了有用性的价值;同时,商品还具有“符号价值”, 这是由商品的设计、包装、广告、品牌以及企业形象等因素所体现出来的价值,这些形成了商品的意象,成为消费者感性的选择对象,换句话说,是形成了一种附加价值。传统生产型社会都是从单一的“物的价值”层面来对待商品, 而以波德里亚为代表的“符号价值”论则代表了消费社会的一种主导价值观,即在区分商品价值双重属性的基础上强调了“符号价值”层面的主导作用。物的“使用价值”逐渐退隐,“符号价值”则日益凸显;物的“使用价值”在商品消费与广告宣传中被视为一种理所当然的前提,而在生产、消费与传播的过程中,“符号价值”取代了“使用价值”成为消费社会运行机制中的主导逻辑。
参考文献:
[1](美)丹尼尔·贝尔:后工业社会的来临.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
[2](法)让·波德里亚:消费社会.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3](德)维尔纳·桑巴特:奢侈与资本主义.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
[4](美)凡勃伦:有闲阶级论.商务出版社,1964年版
[5](英)迈尔·费瑟斯通: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