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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需要科学交叉与科研合作。我国实施的“211”、“985”建设都试图在大学形成学科交叉,资源共享与团队使用的科研平台,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学科交叉与科研合作要求大学实现教师、科研人员的自由流动,资源整合和切实共享,而大学现行的人事管理制度严重制约了学科交叉与科研合作。本文提出的通过“契约”或“协议制”等方式形成“动态科研联盟体”,合理调整科研交叉与合作创新中科研人员,院系和学校多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可能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