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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按照过错责任的基本原则对医患双方的权益进行了界定,实现了对医患双方的折中、平衡保护。但由于原有医疗纠纷处理法律体系尚存,新的程序性规则尚不明确,新法的规定势必导致医疗纠纷的处理面临两难选择。因此,应当建立以司法鉴定为主线,以过错鉴定为核心的医疗损害鉴定机制,同时辅之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