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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广东省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幼儿园的招生工作要按照适龄优先、免试入园、公平公正、严格防疫的原则进行,并明确了幼儿园的招生程序。第一,制定招生方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组织各类幼儿园按照国家、省和地方有关政策要求开展招生工作。幼儿园应当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范围、规模和班额,合理编制招生计划。第二,公开招生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地区已取得办园资格的幼儿园名单向社会公布,在招生期间设立咨询投诉电话。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广告)内容应当包含办园性质、地址、办学许可证编号、办学基本条件、计划招生人数、收费项目及标准、资助办法、招生服务指引、咨询电话等内容,明确招生时间、地点、方式、流程。招生简章(广告)应当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第三,规范招生流程。幼儿园要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招生入学办理手续和证明事项,优化招生工作流程。第四,上报招生数据。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积极探索和逐步建立招生入园信息平台,指导各类幼儿园做好幼儿入园信息采集工作。幼儿园要建立信息管理制度,并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档案。
《通知》对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要求。一是保障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供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人口流动和学位需求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普惠性学位资源,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治理。要按照國家和省政策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民办幼儿园扶持工作。二是做好政策性照顾和享受资助政策幼儿报名组织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和地方政策性照顾政策做好各类人员子女入园组织工作。要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等的政策宣传服务和资助。三是及时向港澳台幼儿发布招生指引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通过发布招生指引(指南)的方式向港澳台幼儿家长发布招生指引信息,做好招生工作咨询答疑,指导家长有序报名。各地要着力满足包括港澳台幼儿在内的常住适龄儿童就近入园需求。四是加强招生工作监督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招生监督和问责机制。要及时对幼儿园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管理混乱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摘自“广东教育”官方微信)
《通知》指出,幼儿园的招生工作要按照适龄优先、免试入园、公平公正、严格防疫的原则进行,并明确了幼儿园的招生程序。第一,制定招生方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组织各类幼儿园按照国家、省和地方有关政策要求开展招生工作。幼儿园应当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范围、规模和班额,合理编制招生计划。第二,公开招生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地区已取得办园资格的幼儿园名单向社会公布,在招生期间设立咨询投诉电话。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广告)内容应当包含办园性质、地址、办学许可证编号、办学基本条件、计划招生人数、收费项目及标准、资助办法、招生服务指引、咨询电话等内容,明确招生时间、地点、方式、流程。招生简章(广告)应当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第三,规范招生流程。幼儿园要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简化招生入学办理手续和证明事项,优化招生工作流程。第四,上报招生数据。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积极探索和逐步建立招生入园信息平台,指导各类幼儿园做好幼儿入园信息采集工作。幼儿园要建立信息管理制度,并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档案。
《通知》对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要求。一是保障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供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人口流动和学位需求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普惠性学位资源,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治理。要按照國家和省政策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民办幼儿园扶持工作。二是做好政策性照顾和享受资助政策幼儿报名组织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和地方政策性照顾政策做好各类人员子女入园组织工作。要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等的政策宣传服务和资助。三是及时向港澳台幼儿发布招生指引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通过发布招生指引(指南)的方式向港澳台幼儿家长发布招生指引信息,做好招生工作咨询答疑,指导家长有序报名。各地要着力满足包括港澳台幼儿在内的常住适龄儿童就近入园需求。四是加强招生工作监督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招生监督和问责机制。要及时对幼儿园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管理混乱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摘自“广东教育”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