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民营企业家族制经营相对于社会化经营而言,民营企业要摆脱家族制经营之困境,除对家族制经营进行优化外,向现代企业法治转变也不失为一种有益的选择,这种选择必须以市场需求为诱导、以民法平等观念转变为前提、以创新力与控制力相互协调为依据,逐步转变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此来推动民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