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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发展的初期,券商通过大户拉客户是采用“三方监管”等赤膊上阵的做法,这些做法成效虽然极为明显,但一旦大户毁约.券商就会陷入诉讼,而且.由于白纸黑字,券商承担责任在所难免。随着纠纷的增加,券商变得愈发聪明和谨慎.为规避可能的法律责任,券商在拒绝签署书面文件的同时采取了一些暧昧的做法。最常见的如为大户印制或允许大户自行印制一个与该营业部版式相同的名片,并冠以营业部投资顾问头衔、为大户口头作保、以以往或许并不存在的业绩夸大大户的资金实力和市场影响力等等。有了券商的这些配合,加上大户自身具有广泛的社会关系,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