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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过程中,三级台阶也发生了不同的变化。离斯莫兰最近的最上面的一级大多为瘠薄的土质和石子所覆盖,那里除了能耐北部高原寒冷和容易成活的桦树、稠李和云杉外,别的树都不能生长。只要看看在森林里开出的小块耕地,当地人盖的矮小房屋和教堂之间的距离是多么远,你就会全明白那里是多么贫穷了。中间的一级台阶上土地稍好一些,而且也不受严寒的威胁;这一点人们一眼就可以看出来,因为那里的树长得比较高而且也比较贵重。那里有枫树,槲树,心叶椴,垂桦和榛树,但是没有针叶树。人们从另一方面就看得更清楚了。那里有大量的耕地,另外还修起了漂亮高大的房子。在中间一级上有许多教堂,它们周围有很大的村庄,从各方面来看这一级都比上面好得多漂亮得多。最下面的一级是最好的。那上面有肥沃的腐植质土壤。因为有海洋湿润着,人们一点也感觉不到斯莫兰的严寒。那里适于山毛榉树,栗树和核桃树生长,树木高得超过了教堂的房顶。那里有大块的耕地,但是当地人不再单靠林业和农业为生,而是还从事捕鱼,商业和航海。所以那里的住房最阔气,教堂最华丽,教区村发展成了小镇和城市。
其实,真正高明的,能够把这片美妙的土地和上面发生的人和事做如此生动绝对适合孩子理解的描写不是尼尔斯的老师,而是塞尔玛·拉格洛芙(1850-1940),惟一凭借一部长篇童话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也是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女作家,瑞典文学院第一位女学士,仅仅这几项,就足以使她在文学史上显得很特别。拉格洛芙有着相对不幸和痛苦的童年,出生后不久左脚残疾,3岁半时恶化,两只脚完全麻痹不能行走,好在可以坐在椅子上听祖母、姑妈等讲传说和故事。7岁以后开始大量阅读,书给了她必要的知识的同时也给了她用之不竭的想象力。后来,她的腿经过多少次治疗后痊愈,但仍旧不很灵便,就这样也没能挡住她1904年夏天开始的在瑞典全境的旅行,都只为写“一本关于瑞典的、适合孩子们在学校阅读的书,一本有益、认真和没有一句假话的书”。1906-1907年《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诞生,1909年书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说实话,真不知道为什么拉格洛芙会认为她写的是一本适合在学校阅读的书,相信每一个孩子看完了心里都会痒痒地生出鹅的翅膀,都会立马希望离开小书桌,撇了书包,随便骑了什么兀自飞去,原因很简单,我们都有一颗奔腾的心,这样说起来,拉格洛芙好像是打错算盘。
从斯莫兰来的林格伦
每个瑞典人生命里都有一段关于林格伦的回忆,读她的童书和学习瑞典语的人都很容易体会到这个。知道我读《狮心兄弟》,亲近的朋友逼问我:“你哭了吗?”我必须承认“哭了一遍又一遍”,瑞典人才肯定我是有心肝的人。读到《淘气鬼埃米》,念医学院的柏叶金說,她自认是埃米的妹妹依达,从编辫子穿扮到签名她都是依达;听说我讀《米欧,我的米欧》,瑞典远东图书馆馆長冯辽忍不住说:“啊,我永远不能忘记我妈妈在我发高烧时,念《米欧》陪我!”瑞典的童书很贵,精裝版童书要一瓶好威士忌酒的价钱。卧病在床的孩子得到一本童书,像生日早上醒来在床上得到蛋糕一样,是最大的奖赏。
林格伦1907年生在斯莫兰省的小地方楠斯,那里土壤贫瘠,耕种时地要多翻一翻,也因此民风勤奋,斯莫兰出来的人特別有办法,像IKEA家具老板。林格伦出身普通农夫家庭,排行老二。她在一座有着500年历史的农场中长大,农场四周被一大片苹果园包围:“岩石和树木包围着我们,大自然保护着我们,我们在大自然里玩耍做梦。我们虚构出来的一切神话和历险其实都是在我们身边发生的事。”
学校毕业后的林格伦在地方报纸工作;1926年她跟一个主编恋爱怀孕了,男方求婚,她却不肯嫁。当时民风保守,林格伦只能跑到邻国丹麦把孩子生下来。她回到斯德哥尔摩学当速记打字员,儿子拉世放在哥本哈根寄养家庭,单亲妈妈为母爱两地奔波。1931年她嫁给老板思杜尔·林格伦,接回儿子。三年后,生下女儿卡琳。林格伦最为世界儿童熟知的故事《長袜子皮皮》,就是卡琳儿时卧病在床她即兴编出来的:“说什么故事好呢?”“说长袜子皮皮!”
一家人1941年搬到达拉街的公寓,住家能看到瓦萨公园全景,林格伦在那里住了一辈子。《米欧,我的米欧》书里可怜的孤儿坐在公园长凳上想起身世凄凉,往后他的国王父亲通过公园一个空瓶子里的神仙找到米欧。那是林格伦望着窗外公园风景想出来的故事。
1944年林格伦开始写作,并连得两个文学奖,隔年她信心十足地把《长袜子皮皮》送到瑞典最大邦尼尔斯(Bonniers)出版社却被退稿,或许这是邦尼尔斯出版社永远的痛和损失,因为林格伦的书一上市就畅销了,大大小小的读者爱死了皮皮。当然,传统人士们对这个红发女孩颇有微词,认为她古怪精灵、自作主张、不受规范约束、过分挑战成人的权威。
但对于看惯了乖乖女乖乖仔的乖乖故事、自我意识却一天天发育长大的孩子们可不管这一套,《长袜子皮皮》中具备所有让他们着迷的东西——随心所欲、不用上学、远离父母、力大无穷、糖果遍地、零钱无限……这些东西就好比成人文学中的情爱描写,是儿童文学中最不可缺少同时也最难写的部分。在皮皮的世界中,母亲身亡,父亲失踪,一个人独立地和一只猴子、一匹马生活在一起。皮皮做的都是她的同龄孩子不敢做的事情:撒谎、抗拒大人的威严,比如老师和警察。这样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坏”女孩形象确实是对传统儿童文学叙事的一个颠覆,小说出版一度也在瑞典引起一场关于教育的争议。或许是长袜子皮皮这个人物形象在某种程度上把儿童和儿童文学从传统、迷信权威和道德主义中解放出来……皮皮变成了自由人类的象征。终于,林格伦以斯莫兰人勤恳的创作态度,一本接一本交出好的故事,最终扭转了人们的看法。说真的,她的故事场景有如柏格曼的光影世界,将瑞典的新旧时代接合起来,使父母可以向孩子说:“我做孩子时就是这样。”
在儿童文学领域里,林格伦创造了两种风格:通俗和想象,两种风格以不同的方式体现她的创作特征。通俗的故事有时候接近琐碎,有时候带有喜剧色彩。比如以女作家自己的成长环境和自己的兄弟姐妹为原型的《我们都是吵闹村的孩子》、《吵架人大街》和《马迪根》。用富于想象的手法创作的作品应首推三部:《米欧,我的米欧》、《狮心兄弟》和《绿林女儿》。《狮子兄弟》中有这样的情节:兄弟俩从悬崖上跳下去,以便从南极亚拉到另一个国家南极里马。一部分人把这一描写解释成儿童自杀,他们去了另外一个世界以后变得强壮、勇敢和健康也被解释成有这个倾向。但多数人把这段解释成一种故事情节的升华,由一个想象的世界到另一个想象世界。我还听到有第三种解释,即瑞典是一种福利社会,人们没有物质生活方面的困难,老人和孩子都很怕死。老人可以用基督教的来世梦想和进入天国之类的事求得安慰。孩子们怎么办?他们经常给报纸、电视台写信、打电话,问“人为什么要死?”专家们用科学的方法给孩子们讲解生与死的辩证关系、新陈代谢等,说明死并不都是坏事。作家通过自己富于想象的作品不是也可以起到相同的作用,甚至效果更好吗?
安徒生,孤独而表情凝重地写
安徒生在他的自传里写道:“我的故事是从来不要人久等的。中国大花瓶上画的青龙,窗外飞过的麻雀,用旧的细软羊皮手套等等,都成了我的故事的主人公。有时候,我操起一把剪子,说时迟那时快,就把一张纸剪成了一个坐在布垫子上的老巫婆,她那鼻子尖上还坐着一个小人儿哩;或者剪成一个单腿独立而舞的姿势优美的芭蕾舞明星;或者剪成一只停在窝里的长腿鹳鸟。我小时候学会的这门手艺,已经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不用说,对每一张剪纸,我都能讲出一个故事来。”
安徒生被公认是一个美丽童话的有趣作家,尤其是给孩子们的最好礼物,但是这种被公认的方式并不合乎他的本意,他渴望成为文学巨匠。最新英译本的翻译者黛安娜·弗兰克在一篇评论中说,安徒生终其一生,也没能摆脱自怜情绪。29岁他刚有些名气的时候画了一幅肖像,画中安徒生戴高领,留小胡子,看上去像个花花公子,显得踌躇满志,但是他后来拍的许多照片都很难看,别扭,忧伤,这可能更接近安徒生的真实状态。可以猜测,他虽然获得了荣誉,但其他国家的翻译看中的也只是他讲的故事,甚至有些翻译大段地删改,丹麦人也基本上把他当成故事大王,这怎能叫他不自怜。
或许作为作家,安徒生最看重的作品是小说和戏剧,童话在他的创作中只居次席。他本人并不像他的童话给人的印象那样亲近孩子。安徒生基金会对这个问题的解释也许能说明这个反差:“他理解儿童的思想和行为,但他绝不愿意孩子坐在他的膝上。”在他临终前出版的最后一套童话书上,他涂去了“献给孩子们”的字样,说明即使是这些带给他荣誉的童话,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写给成年人的。之所以有“适合7~70岁的人阅读”之说,大概是因为他的童话总是有一个线索清晰、语言简朴的故事让孩子可以接近,当读过这些童话的孩子长到忘记他的时候,他却会在某个情景中再现,而再现的时候他似乎有了完全不一样的味道。即使是大师托尔斯泰也有类似的阅读经历,他曾和高尔基说到过这种经历:“你读过安徒生吗?我读过,10年前我没读懂,10年后,我终于读懂了,他很孤独,非常孤独。”
奥登塞的安徒生博物馆里陈列着他旅行中带回的许多物件。安徒生为自己的常年旅行准备了袖珍墨水瓶,他的许多文字就是在颠簸的旅途中即兴写就。在安徒生的手稿中,常常可以见到越写越淡乃至水白的墨水笔迹,那是旅行途中一次又一次往墨水瓶里加水的结果。路上的衣服需要自己拆洗缝补,如果出现了白的线头,就用墨水染黑。需要的话他会用花草粘贴自制的明信片。
安徒生是“生活在别处”的诗人,是自我流放的时间囚徒。他的旅行,是他逃避责难、缓解伤痛的手段,意外地构成了他拓展思维、开阔眼界的渠道。安徒生一生的29次旅行,是一生29次的逃亡。每当他在自己的家乡遇到生活困境,遭遇到情感波折,受到评论界的责难和批评,他都会踏上奔向异乡的“逃亡路”。安徒生对待暂时无法克服的困难的策略似乎是东方的智慧:“走为上!”
安徒生的文字,大多是在旅行的客栈和驿站写就,我们在丹麦皇家图书馆见到的许多手稿上常有漶漫的洇痕、凸凹的皱褶,透露着旅行途中天气情况和空气的湿度。安徒生的童话中有一种特殊的节奏,那也许就是旅行马车车辐搅动的节奏。另一些童话是他在旅行途中先讲述给客栈里的人们,然后循着口语的味道匆匆誊写在纸上,再大声念出句子的发音,标上停顿、重音的符号,所以别人写作是脖子累了,而他是“整天写作,舌头都累肿了”。
直到19世纪40年代开始,30岁出头的时候,他的作品开始广为传播,他成了欧洲皇室的宠儿,自己也开始像追星族一样讨好同时代的名人,结识了李斯特,大小仲马,巴尔扎克,门德尔松,格林兄弟,瓦格纳,狄更斯,到了他弥留之际的几个月里,他还乐于会晤任何来访者,终其一生都强烈渴望着别人对他赏识。在他诞辰200周年时,世界有35个国家参加纪念活动,丹麦人把他当作国宝在世界上鼓动安徒生热,非常类似当年安徒生对功名的渴望热度。
安徒生为他的自传取名为《我生命的童话》,在写自传的时候,他也许没有想到他的后世名声如同他童话的续篇,也带有黑暗、烦扰人的一面。想想,如果他一直活着,也许又会出门不断。早在1952年美国电影《安徒生传》讲了这个来自小镇的穷小子,独闯哥本哈根,征服逆境,终获成功的几乎真实的故事。如果说这部电影有美国人的偏见,在丹麦也并非没有逆反的反应,哥本哈根的美人鱼铜像是丹麦的标志,每天都在召唤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从1913年新嘉士伯啤酒公司的创始人雅格布森出资建造到现在的90多年间,美人鱼屡次遭劫,1964年被人砍下头部,后来被找回。1985年,她的胳膊被锯掉;1998年,头部再次被盗,后来是按当年雕塑留下的模具重做;2003年,她干脆被扔到了海里,虽然被找回来了,但是肇事者不为牟利只是恶作剧的冲动令丹麦人吃惊不小,一方面也显示了丹麦人对这个英雄复杂的心态。尽管如此,我仍旧理解,原因简单,安徒生是丹麦的英雄,是可以和全世界对话的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