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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建委(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处)、义乌市建设局:为了加强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的注册管理(以下简称“注册管理”),规范和发展我省房地产经纪行业,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我厅制定了《浙江省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