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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颁布劳动制度改革的四项规定后,冲击了人们的传统观念和旧的习惯势力,人们在思想上,心理上都具有不同的反映。有的职工同志说:“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合同制,工人的生活就没有保障了。”还有人说:“现行的劳动制度实行了三十多年,不是蛮好的吗?为什么要改革呢?”所有这些议论的中心是:社会主义不应实行合同制。那么,这场改革是什么人别出心裁随便臆想出来的吗?不是。我国用工制度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